DB11/T 1322.71-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71部分:社会福利机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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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00 A 9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 准 DB11/T 1322.71-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71部分:社会福利机构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71: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2018-04-04发布 2018-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322.712018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3.2场所环境 3.3特种设备.. 3.4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3.5用电.. 5 3.6消防... 3.7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评定细则..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24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31 附录E(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37 附录F(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51 附录G(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66 附录H(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79
DB11/T 1322.712018 前言 DB11/T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一第3部分:加油站: ...... -第71部分:社会福利机构: ...... 本部分为DB11/T1322的第7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安全生产科 学技术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维、季学伟、李绍纯、梁树、王世平、张慧、刘耀峰、马虹.

II
DB11/T 1322.71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71部分:社会福利机构 1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等级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237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7498.1固定式健身器材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9272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50340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43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AQ7004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DB11/T450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 DB11/T535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DB11/T1353养老机构图形符号与标志使用及设置规范 DB11/T1322.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和DB11/T535的规定.

3.2场所环境 3.2.1公共区
DB11/T 1322.71-2018 3.2.1.1公共区内的消防车道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2.1.2公共区内应干净整洁,无积水、油渍.

3.2.1.3公共区走廊应安装扶手.

扶手单层设置时高度为0.80m~0.85m,双层设置时高度分别为0.65 m和0.90m,扶手应安装牢固,宜保持连贯.

3.2.1.4公共区墙面不应有突出物,走廊转弯处的墙面阳角宜做成圆弧或切角.

3.2.1.5楼梯踏步应采用防滑材料,当设防滑条时,不宜突出踏面.

3.2.2居住区 3.2.2.1大门、阳台门应安装门锁、门吸.

阳台应加装防护栏,窗户应有安全保护装置,窗下不应放 置家具、杂物.

3.2.2.2精神残疾人员居住的院区,应设置围墙或栏杆,围墙及栏杆应设置防攀爬措施.

3.2.2.3居室家具及各种设备应无尖角突出部分,并加装保护装置,抽展、柜门应安装防脱落装置.

3.2.2.4居室内呼叫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对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2.2.5居室内电器安装、放置应在安全位置,使用时有专人管理.

3.2.2.6居室内电线、电源插座安装的位置应高于儿童能触及的高度或采用儿童不能触及到电源的插 座.

3.2.2.7精神残疾人员使用的卫生间、洗室、浴室的玻璃应采用镜面金属板或其他不宜破碎的材料.

3.2.3建筑物 3.2.3.1选址及规划布局应符合GB/T50340、GB50437和GB50763的规定.

3.2.3.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房屋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 的相关规定.

3.2.3.3应有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

3.2.3.4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和GA654的规定.

3.2.3.5给水、排水、采暖、空调等建筑设施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2.3.6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的设施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 少1台为医用电梯.

3.2.4建筑物防富 建筑物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测,满足GB50057的规范要求.

3.2.5安全标志 3.2.5.1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和有关设备上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2.5.2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的标志.

3.2.5.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13495.1和GB15630的规定.

3.2.5.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设置具有夜间识别功能的标志,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疏 散门正上方应设置灯光指示标志.

应在明显处设置疏散路线示意图.

3.2.5.5安全标志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出现破损、识别不清应立即更换.

3.2.5.6养老设施建筑主要出入口附近和门厅内,应设置连续的建筑导向标志.

且当有多个出入口时, 应设置明显的号码或标志图案:楼梯间附近的明显位置处应布置楼层平面示意图,楼梯间内应有楼层标 识.

3.2.5.7养老机构应根据实际场景的具体情况使用标志,确保标志的安全防护作用,标志的使用与设 置应符合DB11/T135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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