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鄂建标定[2024]20号 关于发布《湖北省智能建造(5G塔吊、智能 施工电梯、智能爬架)补充定额》(试行)的 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造价) 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工作 的通知》(厅头【2023]1655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 善我省计价依据体系,满足智能建造工程计价的需要,我站 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智能建造(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智 能爬架)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 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适用于采用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 智能爬架的工程.
二、本补充定额自2024年7月30日起施行.
三、本补充定额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 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
附件:《湖北省智能建造(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智能 爬架)补充定额》(试行) 程标准处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2024年7月2号 建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 湖北省智能建造(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 智能爬架)补充定额 (试行)
说明 一、本补充定额适用于采用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智能爬架的工程.
二、本补充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 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主要编制依据 有: 1.《湖北省智能建造评价标准》(DB42/T2159-2023); 2.《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3.省内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4.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
三、5G塔吊增加费包含远程操作台、控制系统、传感器采集系统.
四、智能施工电梯增加费含无人操作系统、智能管理系统、自动门系统、双笼智能联动系统、人数统 计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笼顶防撞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吊笼门与层门防夹系统、具备零速悬停、降压减速 等安全功能.
五、智能爬架增加费含监测系统主控制柜、分控制柜,及以下几种监测仪器:应力应变监测仪,架体 姿态监测仪,架体荷载数据监测仪,生物红外监测仪,烟雾、有害气体、可燃气体监测仪,火源、火点监测 仪,箱体内部水分监测仪,海拔高度监测仪,风力监测仪,风向监测仪,环境监测仪.
可根据项目实际监 测内容调整机械费.
六、凡本说明未涉及的内容,参照《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人费用基价表》(2018 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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