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载曹行规范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
目录 梁知 第一章基本规定 (1 ) 第二章使用荷载 (3) 第三章 (8) 染 风.... (10) 附图一 全国最大鼎深分区图 (25) 图二 全国最大风压分布图 .(26) 附录一 計算塔型建筑物振动周的近似公式(27) 发录二材料及建筑构件重量表 .(.31)
关于修改“荷献暂行规范的通知 我部在1954年9月颁布的荷款暂行规范(规桔一1一54), 各章位在行期阔管提出一些條正意見,經我部于本年五月周握 出修正草案发交各省市股計院时,现再粽合各方意見加以修 正,棚拟本规一1一58,原规精一1一54即行止.
由于这方 面的资料不,研究工作也不够完整,因此仍作为暂行本推荐朵 用.
各中央部:省(市、自治区)均可根据地区情况或研究的 果,男作修正与补充的规定,但希抄途一份给我部,以备再作建 一步的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 1958年8月
第一章本规定 第1条荷微的分类 荷毅分为主要荷藏、附加荷蒙及特殊敏三科.
(一)主要荷载,部产生概常成圆定的应力于建筑构件之上 背藏如: (1)自重建筑物本身的重量; (2)使用荷藏(群見第二章)由于使用核建实物面产生 斯载,如人、货物、政备重量及机器震动、吊車冲击等动力荷载; (3)行藏运的活动荷藏; (4)可能长期积撑地区的霉(群見第三章); (5)土压力: (6)水压力; (7)温度变化的影响由于生产过程中温度变化对建筑物 购部分所产生的影响,如热液体宁藏跑及烟国内的温度变化等.
(二)附加荷嫩即产生不常或临时的应力于建筑构件之 的荷裁如: (1)风藏(群見第国章)对一般募量按附加荷考惑, 永塔、烟函、电装架等高的建筑,应按主要荷藏考虑: (2)不可能长期积孵地区的藏(群見第三章); (3)不正常的动力藏如机器开动时不正常的动力影嘲 (4)安装用吊車的移动荷载;
所产生的影响,一般房尾按规定留有停编疑时可不予考虑.
(三)特殊荷载因事教而产生偶然应力于建筑构件之上的 背职知: (1)地震力; (2)国水灵而引起的水压力; (3)因部分粘构破坏面引起的有载: (4)因生产工序发生事故时遵受圆度增加的影响: (5)因朵蒙股备停工时湿度降低面发生的影响.
第2条荷的組合 有裁的租合应接下列情况考虑: (一)計算主要荷戴或主要及附加荷截时,应朵取对于个别 构外或整个题筑物最不利的租合情况: (二)特殊荷载应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条件及其耐久程度而 定,可以个别考虑,或与某些主要荷款及附加背收粽合考虑: (三)不应考虑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荷载同时发生.
第3条容牛应力、安查系数及計算荷载的系数 (一)致計时所朵用的容許应力或安登系数,应親采用有载 机合情况的不同面有所区别,均按各种籍构规范中有关烧定采用.
(二)在計算中如考虑附加荷毅及特殊有藏时,安圣亲数应 不小于1.1.
(三)为保精构的整体或其某部分的强度、稳定性和 性,以及额筋混花出中是否会发生裂開题,应按各种有关精构 规范中的没定加以龄素.
(四)若按极限状态計算时,考虑到荷载有超过标港尚载款 值的可能,因此計算荷裁应为标准荷装乘以超最系数.
(五)考考感到荷的附加組合或特殊超合时,除自宜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