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89 条文说明 198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9 条文说明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
前言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要求,由原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 础研究所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89,经建设部1989年3月27日以144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 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修订组根据建设部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 求,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 寄北京安定门外小黄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础研究所《建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管理组.
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 用,不得外传和.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本规定 第三章 地基土(岩)的分类和工程特性指标 第一节 土(岩)的分类 第二节 工程特性指标 附录五 土(岩)的承载力标准值 *...19 第四章 基础理置深度 .....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非土地基的基础理深及处理. 第五章地基计算 第一节 承力计算. 第二节 变形计算. 第六章 山区地基 .51 第节 边坡及挡土 水 岩将与土 ...6 第七章 软弱地基 *.57 第八章 基础.. 第二节 扩展基. ..64 第三节 柱下条形基. 第四节 增下板基始 第六节桩基 5 1
第一章总则 第1.0.2条由于地基土的性质复杂,在同一地基内土的力 学指标离散性一毅较大,加上暗塘、古河道、山前洪积、溶岩等 许多不良地质条件,必需强调因地制宜原则.
本规范对总的设计 原则,计算均作出了通用规定,也给出了许多参数.
各地区可根 据土的特性、地质情况作具体补充.
此外,设计人员必须根据具 体工程的地质条件,采用优化设计方法,以提高设计质量.
第1.0.4条《建筑结构统一标准》对结构设计应满足的功 能要求作了如下规定:一、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 出现的各种作用:二、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三、 在正常维护下其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四、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 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
按此规定根据地基工作状态地 基设计时应当考虑: 一、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不致造成承重结构的损 坏 二、在最不利荷载作用下,地基不出现失稳现象.
因此,地基基础设计应注意区分上述两种功能要求.
在满足 第一功能要求时,地基承载力的选取以不使地基中出现长期塑性 变形为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在此条件下各类建筑可能出现的变形 特征及变形量.
由于地基土的变形其有长期的时间效应,与钢、 砼、砖石等材料相比,它属于大变形材料.
从已有的大量地基事 故分析,绝大多数事故皆由地基变形过大面不均匀所造成.
故在 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按变形没计的原则、方法;对于一部份中、小型 房屋当采用地基承截力设计值设计基础面积及理深后,其变形亦 一1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