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80111 合同编号: 建材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开、信用的基上就建材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建材名称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价格 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 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 第六条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 1
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 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 支付退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 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 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退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 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 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