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00 DL P60 备案号:J521-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339-2018 代替IDL/T5339-2006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Codeforhydraulicdesign offossil firedpowerplant 2018-12-25发布 2019-05-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Code for hydraulic design of fossil fired power plant DL/T5339-2018 代替DL/T5339-2006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19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8北 京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 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火力发电厂设计、 施工和运行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 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DI/T5339一2006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源和水务管理, 湿冷系统,空冷系统,补给水系统,取排水建(构)筑物、水泵房工艺 设计,取排水建(构)筑物、水泵房结构设计,管、沟、渠和调蓄构筑 物,冷却塔,厂区给水,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水,排水处理及利用, 建筑给水排水,防洪(潮)堤及排洪沟,贮灰场及外部水力除灰 管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机组容量的限制; 2.补充了辅机冷却水湿冷及空冷系统的相关设计要求; 3.补充完善了补给水系统、海域中取排水明渠等设施的相关 设计要求; 4.修改了管、沟、渠水力计算所采用的计算公式,并修改了埋 地钢管的计算方法; 5.补充了超大型冷却塔、海水冷却塔、排烟冷却塔、间冷塔的 原则性设计规定,取消了冷却塔结构设计相关内容; 6.取消了各类地下水取水建筑物、水面冷却的具体设计要求; 7.补充了厂区给水系统、净水站排泥水处理系统、雨水利用的 相关设计要求;
8.增加了防洪(潮)堤的设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9.修改了贮灰场容积要求; 10.取消了8个附录,并对部分附录内容进行了补充或修订; 11.根据近年科研和实践成果修改了原条文中的一些数据.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2006.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能 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口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 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 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邮箱: bz_zhongxin@eppei.).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万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模军朱青吴浪洲彭德刚许敏 任家驰李武全陈承宪陈德智郑培钢 高玲张文君雷本宏杨迎哲姚友成 冯刘楠 主要审查人:徐海云王振宇陆国栋柴靖宇李向东 李敬生王明韧陆灏李元梅侯宪安 王宝福赵晓利胡华强刘显群龙国庆 葛小玲赵顺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