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第t 规 院 2013年9月6日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建设[2013]10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有轨道铁路 铺架工程定额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随着有轨道铁路铺架工程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为满足有 硝轨道铁路铺架工程需要,保障铁路工程质量,经研究,现明确 有轨道铁路铺架工程定额使用有关要求如下,请按照执行.
1.2009年9月1日前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有轨道铁路在建 项目的铺架工程,架设新型T梁(通桥(2005)2101型、2201 型)和有轨道工程相关费用,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铁 路桥涵工程预算定额》和《铁路轨道工程预算定额》(铁建设 [2010]223号)及相关规定分析计算.
2.按照上述要求计算的铺架工程费用超出原批初步设计铺 架工程概算的费用,按原铁道部变更设计有关管理程序处理.
路 国 公 屯国铁路总公 013年9月4 抄送:国家铁路局,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 中水电集团,各设计院,铁五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中铁 上海院,地方铁路协会,经规院(鉴定中心),审计、工管 中心,工程监督总站,总公司机关各单位.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2013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