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7]17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 现将《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路 总 国 公 铁 2017年7月18 0000106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管 理,全面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 目标,节约建设资金,满足运营需求,发挥投资效益,依据国家 关于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及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规 定,《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 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铁总计统 [2015]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 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
所属企业更新改造和自筹资金管理项 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立 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峻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 制.
总公司投资主管部门为计划统计部,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 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查和监管.
第四条铁路项目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主要工程内容、 规模和技术标准、投资估算进行规模控制,批准的投资规模是建 一2一
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总公司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 模、标准、工程措施和总概算对建设单位进行投资控制,批准 (调整)总概算额度是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最大限额.
建设单位 根据审核后施工图纸、中标总价及合同条款约定对参建各方进行 合同控制,合同总价(含调整费用)为参建各方认可的最终价 款.
第二章各阶段投资控制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第五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建设规 划,合理确定拟建项目功能定位,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委托 咨询评审,合理确定工程范围、运量需求、运输组织、主要技术 标准、线路基本走向、建设和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为国铁出资人 代表和项目建设单位,总公司相关责任部门为计划统计部.
铁路局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法履行国铁出资人代表职责,指 导合资公司加强投资控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 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 和审核工作.
勘察设计阶段责任单位为国铁出资人代表和项目建 设单位,总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初步设计阶段为工程设计鉴定中 心、施工图设计阶段为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依据批准 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 一3一
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为国铁出资人代表和项目建设单 位,总公司相关责任部门为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中心.
第八条峻工验收阶段是在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峻工或分 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峻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办理资 产移交或维管交接,开展后评估.
责任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总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分别为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中心、财务部、 计划统计部.
对建设单位考核的责任部门为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中心; 对总公司机关部门考核的责任部门为审计和考核局.
第三章标准采用 第九条合理采用设计标准及相关工程措施.
建设单位组织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地形特点、地质条件、自然人 文等合理采用设计规范标准及相关工程措施,确保工程设计方案 合理、工程措施恰当合适、工程投资经济合理.
总公司相关部门 和运营管理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采用高于初步设计批复 标准的项目,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变更程序.
第十条标准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设计规范、施工指南、质 量验收标准等要相互协调统一.
总公司相关部门提出超出现有技 术、建设等标准的要求时,应提供满足运营管理需求方面充足的 理由,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经履行总公司有关决策程序确认后, 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标准制定部门应阶段性汇总及时修订现有 4一
标准.
第四章立项决策阶段 第十一条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和计划统计部在组织招标过程 中,将投标人提出的项目功能定位、预测运量、线路走向、主要 技术标准、技术方案、重难点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勘察设计大 纲、建设规模、工程投资和控制工程投资的措施等纳入评标重 点,并充分考虑其人力资源安排、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过 往的施工图评价结果等,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确定前由计划统计部按规定履行相关职 责,下同)应与勘察设计单位签定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勘察设计 单位义务,发挥勘察设计单位在项目投资控制中的基础作用.
其 中:项目总体(或项目总工、项目设计经理)、团队(或专业负 责人)要符合相关从业资质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变 更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相应职务.
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报 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建设单位报计划统计部核准.
第十二条科学确定项目功能定位.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 单位加强现状客运、物流调查和最新资料收集,创新运量预测方 法,全面分析项目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 深化研究区域路网布局和线路分工,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实际运营 需要.
在可研阶段科学确定项目功能定位,实现与项目周边线路 一5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