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分包证据管理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 一、分包证据的定义 分包证据指的是与合作的分供方进行经济往来时,所产生 的一系列足以证明事实的依据.
从用于确定履约单位的招投标 文件,到双方的履约支撑分包合同,再到履约过程中用以证明 各项往来行为的函件、签证等材料,都属于分包证据的范围.
分包证据反映我方与分包方的各项行为,充足的证据支撑有助 于化解分包争议与各项扯皮行为,防范被诉风险,减小企业不 必要的损失.
二、分包证据的特性 (一)形式多样性.
基于施工管理内容的多样化,分包证 据可以存在纸质、电子信息记录、电子文档、照片、音视频等 多种形式之中.
(二)产生即时性.
分包证据依附于各项分包管理活动, 尤其是现场施工管理,伴随各项着行为同步形成,通常较难以
三、分包证据的范围 从过程上看,由于总承包施工的特性,自项目预备至峻工 验收,甚至质保阶段,都不可避免地与分包单位对接,产生相 应的权利义务及往来行为,由此产生相应的证据; 从管理上看,分包管理横跨了公司各层级和各与分包对接 的业务部门,因此分包的证据管理不仅局限于项目部或某一个 部门,是全司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 从内容上看,基于分包管理全过程的特点,不仅限于履约 过程的书面函件部分,也包括选定分包单位的招投标资料、合 同签订过程的相关资料、以及结算、验收等全过程的资料.
四、分包证据管理的目标 基于分包证据的特性,实施分包证据管理旨在规范分包管 理各环节中我方或他方的行为及所产生的证据保存、分类、使 用,在内容、形式和程序中均做到合法合规,以形成对分包管 理的完整证据链,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助力项目履约.
五、分包证据管理的原则 (一)应存尽存,首存原件 指的是与分包来往过程中的行为、成果、记录等都应 当形成证据形式并予以留存,有条件下应尽量做到原件留存, 无法保留原件时考虑以对方确认的复印件进行留存.
无证据就
无从谈各项管理措施,这是证据管理中最重要的原则.
(二)有理有据,逻辑统一 指的是我方对分包的管理措施或收集的相关分包资料所形 成的证据,均应当依据事实与合同,注重合理性,同时前后应 当能相互印证,整体逻辑清晰,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三)形式完备,程序合规 指的是我方与分包的互相往来中,均应注意外在形式及程 序上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约定及规范要求,以免影响效力或引 起纠纷.
第二部分实操要点及管理要求 一、招投标文件管理 招投标文件是选定分包单位的重要依据,其中附属的合同 范本等更在发生争议时成为法院参考的支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签订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 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 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 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