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C2-2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年 日 编号: 共 页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第 页 交底内容: 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普通混凝土的现场拌制.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水泥应有出厂 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2.1.2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砂中含泥量:当混凝土强度等 级≥C30时,含泥量≤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5%,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含泥量应 ≤3%.砂中泥块的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其泥块含量应≤1%:混凝 土强度等级<C30时,其泥块含量应≤2%,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其泥块含量应≤1%. 砂应有试验报 告单. 2.1.3石子(碎石或卵石):石子的粒径、级配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石子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1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15 时,应≤25%. 石子的含泥量(小于0.8mm的尘屑、淤泥和粘土的总含量):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 ≤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15时,应≤2%:当对混凝土有抗冻、抗渗要求时,应≤1%. 石子的泥块含量(大于5mm的纯泥):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应≤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时,应≤0.7%: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10时,应≤1%. 石子应有试块报告单. 2.1.4水:宜采用饮用水. 其它水,其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 定. 2.1.5外加剂:所用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外加 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 还应有准用证件. 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 表C2-2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年月日 编号: 共 页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第 页 交底内容: 2.1.6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也有掺其它混合材料的,如UEA膨胀剂、沸石粉等): 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 混合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及使用说明,并应有进场试验报告. 混合材料还必须有掺量试验. 2.1.7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宜优先采用强制式搅拌机,以可采用自落式搅拌机. 计量设备 一般采用磅秤或电子计量设备. 水计量可采用流量计、时间继电器控制的流量计或水箱水位管标志 计量器. 上料设备有双轮手推车、铲车、装载机、砂石输料斗等,以及配套的其它设备. 现场试验器 具,如坍落度测试设备、试模等. 2.2作业条件: 2.2.1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通知单,并将其转换为每盘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 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 2.2.2的原材料经检查,全部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2.3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 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 地磅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计量器具 灵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 2.2.5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2.2.6需浇筑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混凝土浇筑的申请单已经有关管理 人员批准. 2.2.7新下达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开盘鉴定的工作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3操作工艺 3.1基本工艺流程: 3.2每台班开始前,对搅拌机及上料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对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 磅:校对施工配合比:对所用原材料的规格、品种、产地、牌号及质量进行检查,并与施工配合比进行 核对:对砂、石的含水率进行检查,如有变化,及时通知试验人员调整用水量. 一切检查符合要求后, 方可开盘拌制混凝土. 3.3计量: 3.3.1砂、石计量:用手推车上料时,必须车车过磅,卸多补少,有贮料斗及配套的计量设备, 采用自动或半自动上料时,需调整好斗门关闭的提前量,以保证计量准确. 砂、石计量的允许偏差应 ≤±3%. 3.3.2水泥计量:搅拌时采用袋装水泥时,对每批进场的水泥应抽查10袋的重量,并计量每 袋的平均实际重量. 小于标定重量的要开袋补足,或以每袋的实际水泥重量为准,调整砂、石、水及 表C2-2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年 编号: 共 页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第 页 交底内容: 其它材料用量,按配合比的*比例重新确定每盘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 搅拌时采用散装水泥的,应每 盘精确计量. 水泥计量的允许偏差应≤±2%. 3.3.3外加剂及混合料计量:对于粉状的外加剂和混合料,应按施工配合比每盘的用料,预先 在外加剂和混合料存放的仓库中进行计量,并以小包装运到搅拌地点备用. 液态外加剂要随用随搅 拌,并用比重计检查其浓度,用量桶计量. 外加剂、混合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2%. 3.3.4水计量:水必须盘盘计量,其允许偏差应≤±2%. 3.4上料:现场拌制混凝土,一般是计量好的原材料先汇集在上料斗中,经上料斗进入搅拌筒. 水及液态外加剂经计量后,在往搅拌筒中进料的同时,直接进入搅拌筒. 原材料汇集入上料斗的顺 序如下: 3.4.1当无外加剂、混合料时,依次进入上料斗的顺序为石子、水泥、砂. 3.4.2当掺混合料时,其顺序为石子、水泥、混合料、砂. 3.4.3当掺干粉状外加剂时,其顺序为石子、外加剂、水泥、砂成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外加 剂 3.5第一盘混凝土拌制的操作: 每次上班拌制第一盘混凝土时,先加水使搅拌筒空转数分钟,搅拌筒被充分湿润后,将剩余积水 倒净. 搅拌第一盘时,由于砂浆粘筒壁而损失,因此,石子的用量应按配合比减半. 从第二盘开始,按给定的配合比投料. 3.6搅拌时间控制: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表4-28控制.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 表4-28 搅拌机出料量(L) 500 强制式 60 90 120 自落式 90 120 150 强制式 60 60 90 自落式 90 90 120 注:1.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系指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到开始卸料止的时间: 2.当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表C2-2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编号: 共 页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第 页 交底内容: 3.冬期施工时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
3.7出料:出料时,先少许出料,目测拌合物的外观质量,如目测合格方可出料.
每盘混凝土拌 合物必须出尽.
3.8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检查: 3.8.1检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一个工作班至少两次.
3.8.2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混凝土拌合物应搅拌均匀、颜色 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离析.
不符合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及时调 整. 应及时检查.
3.8.4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3.8.5按以下规定留置试块: 3.8.5.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g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8.5.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8.5.3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8.5.4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按规定留置抗渗试块.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
可根据技术交底的要求确定.
为保证留置的试块有代表性,应在第三盘以后至搅拌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
3.9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搅拌: 3.9.1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时,混凝土拌制应采取冬施措施,并应及时采取气 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
3.9.2配制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 425号,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水灰比不应大于0.6.
3.9.3冬期施工宜使用无氯盐类防冻剂,对抗冻性要求高的混凝土.
宜使用引气剂或引气减 水剂.
如掺用氯盐类防冻剂,应严格控制掺量,并严格执行有关掺用氯盐类防冻剂的规定.
3.9.4混凝土所用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
3.9.5冬期拌制混凝土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
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 定,但不得超过表4-29的规定.
表C2-2 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年 月 编号: 共 页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第 页 交底内容: 拌合水和骨料最高温度 表4-29 项 目 拌合水 骨料 标号小于5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80 60 标号大于525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60 40′℃ 水泥不得直接加热,并宜在使用前运入暖棚内存放.
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加热到100℃,但水泥不应与80℃以上的水直接接触.
投料顺序为先投入 骨料和已加热的水,然后再投入水泥.
3.9.6混凝土拌制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拌制时间应取常温的1.5倍.
混凝土拌合 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3.9.7冬期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检查除遵守3.8条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以下检查: 3.9.7.1检查外加剂的掺量.
3.9.7.2测量水和外加剂溶液以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和加入搅拌机的温度.
3.9.7.3测量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时的温度和浇筑时的温度.
以上检查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测量检查四次.
3.9.7.4混凝土试块的留置除应符合3.8.5条的规定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 护的试件,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d的混凝土强度.
4质量标准 4.1保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