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第三册桥涵工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 海南出版社
主编单位: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专业编制单位:海南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审 批刘联伟 主 编 林明泉 副主编 邱东雄 廉生中 吴湘文 余明恭 编制人员 王禄修 姬明杰 林 芹 汪澈 贾文琳 周文峰 张伯生 阎凤起 阮立庭 谢小蓉 李艳丽 李英清 牟春丽 刘利娜 林福海 陈作奎 邓伦诚 乔 丛 吴岳驹 陈纪宏 岳 鑫 唐小征 王常辉 孙凌 肖斌斌 于考明 周 符冬影 陈文照 杨兴东 冯成豪
第三册桥涵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桩基、基坑与边坡支护、现 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和其他,共九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 (一)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二)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执行第五册《市政管网工 程》相关项目,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三)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二)《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四)《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C/TB06-02-2007; (五)《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2011; (六)相关省、市、行业现行的市政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
四、本册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制均为现场预制,不适用于商品构配件厂 所生产的构配件,采用商品构配件编制造价时,按构配件到达工地的价格计算.
五、本册定额中混凝土均采用预拌混凝土,定额中未考虑混凝土输送,发生时 执行“第三章现浇混凝土构件”中“混凝土输送”相关项目.
六、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 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 (一)现浇混凝土项目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 以上混凝土(不含泵送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人工、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