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STANDARDIZING PRACTICE CAS/GSP001-2023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规则 中国标准化协会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综合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发布 2023年2月6日实施
CAS/GSP 001-2023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准则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加快 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 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 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为指导.
第二条为贯彻实施GB/T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等五项系列国家标准,促进企业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 法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深化企业标准化良好行 为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优化评价程序,有序开展企业标准化 良好行为创建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的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简称标良) 是指企业按照GB/T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17《企 业标准体系产品实现》、GB/T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和GB/T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 进》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 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 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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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GSP 001-2023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的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企 业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是否符合 GB/T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五项系列国家 标准而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
标准化工作系列国家标准的归口单位,成立企业标准化良好 行为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标良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方开展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第六条中国标协建立“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平台” (.gspchina.org.cn,以下简称平台),提供标准化良好行 为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及评价专家注册信 息,公开标良评价等级、标良证书状态及年度监督情况,实 现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全流程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第七条标良办公室按照评价机构工作基础、专业水平、 技术力量、影响力以及行政区域、行业类别等综合因素,将 评价机构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评价机构可以开展A到 AAAAA级标良企业的评价活动,B类评价机构可以开展A 到AAA级标良企业的评价活动.
评价机构的类别审核和评价专家的注册评审由标良办 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通过审核、评审和平台注册的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应遵 守标良办公室发布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构注册及管理 准则》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专家注册及管理准则》的要 3
CAS/GSP 001-2023 求,依据本准则及标良工作系列指引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化 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第二章评价的依据、原则和内容 第八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三)企业标准化方针、目标; (四)GB/T35778-2017、GB/T15496-2017、GB/T15497-2017、 GB/T15498-2017、GB/T19273-2017等国家标准、本准则及标良 工作系列指引文件; (五)企业标准化及企业标准体系相关文件.
第九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自评为主,他评佐证; (二)信任为本,公开透明; (三)实效为先,客观公正.
第十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 业标准化工作及企业标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其主要内 容包括: (一)企业各项标准化工作是否有序开展,满足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并切实有效; (二)企业标准体系是否满足GB/T15496~15498-2017
CAS/GSP 001-2023 企业标准化工作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是否满足企业生产、 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否有效运行并取得成效; (三)企业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价是否有序开展,是否满 足GB/T19273-2017的评价要求,评价过程及结论是否真实 客观.
第十一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第三方评价全流程包括 申请等级审核、企业材料初审、社会评价、非现场评价、现 场评价、复核、公示、颁证八个阶段,其中申请等级审核、 公示和颁证由标良办公室负责实施,企业材料初审、社会评 价、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和复核由评价机构指派评价专家 具体实施.
八个阶段应依次完成,不可跳过或省略.
第三章评价申请及受理 第十二条企业按照GB/T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等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管理和 服务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构建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3 个月后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有效性以及标准化管理 水平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结果将作为第三方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第三方评价由企业自愿 在平台上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注册,并按照下列要求申请评价 等级,由中国标协标良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核.
(一)初次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第三方评价的企业申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