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10 CCS Z 00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548-2023 代替DB11/T548-2008 生态清洁小流域评价与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eco- environment friendly small watersheds 2023-1225发布 2024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548-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5调查与评价.. 2 6布局. 7治理措施. 8监测. 12 9验收 12 10管护.. 13 附录A(资料性) 小流域调查与统计表 14 附录B(资料性) 小流域坡面调查方法 18 附录C(资料性) 小流域水质水量监测方法 19 参考文献. 20
DB11/T 54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术语,包括删除了4个术语,增加了2个术语,调整了1个术语(见3.2008版的3): b)更改了调查与评价(见5,2008版的5): c)更改了措施布局(见6,2008版的6): d)更改了治理措施(见7,2008版的7),对措施的名称、内容做了整体调整和完善: e)增加了“管护”一章(见10): f)删除了附录A和附录D(见2008版的附录A和附录D): 9)更改了附录B表格,将附录B调整为附录A,并调整了附录中的表格A.1至A.8(见附录A. 2008版附录B).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中心,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进怀、刘大根、袁爱萍、吴敬东、陈芳孝、叶芝菡、李世荣、宿敏、包美春、 黄炳彬、丁建新、赵宇、薛万来、刘佳璇、李添雨、颜婷燕、张罐方、李文忠、滕润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的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DB11/T548-2008: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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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48-2023 生态清洁小流域评价与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清洁小流域的调查和评价,以及治理、监测、验收和管护等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功能维护与提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321(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B/T16453.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50201防洪标准 GB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5143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LY/T1914植物离营建技术规程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1105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氨肥 NY/T1868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 SL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SL33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SL37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 SL386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SL/T534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 SL/T800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DB11/T1088生态清洁小流域施工质量评定规范 DB11/T1172河流、流域名称代码 DB11/T1173山区河流水文地貌评价导则 DB11/T1174山区河流生态监测技术导则 DB11/16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DB11/T 548-2023 SL/T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三道防线three ecologicalfronts 以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源保护为主要目标,根据地形地势及人类活动情况,由小流域分水岭向河沟 道水系将小流域划分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布设防治措施,构 筑小流域保护修复三道防线.
3. 2 横向连通性修复lateralconnectivityrestoration 改善河流的水域、漫滩、滨带连通状况,提升水体与生物在横向上的自由流通性.
3. 3 纵向连通性修复longitudinalconnectivityrestoration 改善河流上下游水体连通状况,提升水体与生物在纵向上的自由流通性.
4基本规定 4.1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在小流域调查和评价基础上开展,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建设目标和措施布局.
4.2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系为脉络.
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结合水文化保护,统 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施流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河入库.
4.3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尊重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从 过度干预利用向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
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发挥生态系统自我调 节、自我修复功能,防止变相开发和过度干扰对流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4.4小流域内实行以污染总控为原则的综合减污.开展村镇点源污染防治、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防治, 科学布设流域内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粪污、水土流失、化肥农药等各类污染源防治措施.
4.5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持为目标,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用生态 的办法解决生态问题,科学系统推进流域内各类生态要素保护修复.
4.6小流域名称与代码应符合DB11/T1172的有关规定.
5调查与评价 5.1调查 5.1.1一般规定 5.1.1.1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调查.
5.1.1.2调查方法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和遥感调查等.
5.1.1.3坡面地块、沟道、村庄和水土保持措施等位置信息应在地形图或遥感影像上标出,地图比例 尺应不低于1:10000,重点工程布设区域不低于1:2000,遥感影像分辨率宜优于1m.
5.1.1.4调查成果宜录入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5.1.2调查单元 5.1.2.1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在小流域内划分调查单元,实施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和生态状况的 综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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