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 计价依据》和《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工信厅规〔201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电子建设工程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部组织 修订了《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和《电子建设工程 预算定额》。
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发布的《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 计价依据》和《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信部规[2005〕36号)同时停止 执行。
本《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和《电子建设工程 预算定额》由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和管理并组织出版、发 行。
附件:《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和《电子建设 工程预算定额》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 和《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目录 1.《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 2.《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道路交通、停车场系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住宅小区 管理系统工程,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 3.《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雷达工程,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 专业通信工程 4.《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音频、视频、灯光及集中控制系统工程 5.《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电磁屏蔽室安装工程 6.《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洁净厂房、数据中心及电子环境工程
说明 一、《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 第一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道路交 通、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住宅小区管理系统工程,建筑设备自 动化系统工程。
第二册:雷达工程,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专业通信工程。
第三册:音频、视频、灯光、集中控制系统工程。
第四册:电磁屏蔽室安装工程。
第五册:洁净厂房、数据中心及电子环境工程。
二、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 程款和办理峻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电子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 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 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的消耗量标准;也可作为制订企 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 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仪器仪表装备程 度、合理的工期和劳动组织条件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附 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和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和计算方法: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单价按照编制期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 最低工资标准,即:普工1.3倍、安装工2.265倍、调试工3.26倍取定的。
2.人工费计算方法:(工程量×工日定额消耗量×综合工日单价)。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和计算方法: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 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 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可根据市场预算价格调整计 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材料费计算方法:(工程量×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预算单价)。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和计算方法: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 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合并为其他机械费,计 入机械费内。
3.机械使用费计算方法:∑(工程量×机械定额消耗量×机械台班预算单价)。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和计算方法: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电子工程项目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