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 045 HB V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8741-2023 飞机驾驶舱门设计要求 Requirementsforflightdeckdoorofaircraft 2023-12-29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 8741-2023 目次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4.1组成 4.2功能要求 4.3性能要求 4.4安全性. 4.5可靠性 4.6维修性 4.7互换性 5详细要求 5.1总体布置 5.2材料选择. 5.3结构设计. 5.4强度刚度 5.5系统设计 5.6隔音、隔热 6试验验证. 6.1试验项目 6.2防入侵试验 6.3防穿透试验. 6.4静力试验 6.5阻燃试验. 6.6隔音、隔热试验 6.7环境试验. 6.8系统功能试验.. 6.9系统耐久性试验.
HB874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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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哲、韩永志、李国彬、李高胜、孙巍、吴建华、代瑛.
HB 8741-2023 飞机驾驶舱门设计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飞机驾驶舱门组成、总体布置、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系统设计、适航和验证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HB6167一201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CCAR一25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4.1组成 驾驶舱门是安装于驾驶舱和客舱之间的平面门,其上连接各种功能系统(或系统零部件),包括锁系 统、手动开启/关闭装置、应急进出系统、进入交互系统、观察镜、感知系统、泄压系统等部分.
4.2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如下: a)应符合飞机总体特性的相关要求; b)应有措施使飞行机组成员在该舱门卡住的情况下能直接从驾驶舱进入客舱,应有紧急措施使飞 行乘务员能够在飞行机组失去能力的情况下进入驾驶舱; c)无论何时正常使用或发挥其某些特殊功能,应与驾驶舱和客舱布置方面的要求相协调; d)驾驶舱门和/或其解门机构的设计必须允许最小百分位的女性机组成员,在解门机构挤塞住、 或门或门周围结构变形时,不采用任何工具仅通过人力的施加,可以把门打开; e)驾驶舱门应能够从驾驶舱外用钥匙或其他方式解锁打开,门解锁操作的方法应为平面内的、明 显的单向运动.
从驾驶舱一侧正常操作时,门门应能够解锁门.
然而,当门再次关闭之时,门 必须自动重新锁住; f)应与驾驶舱及客舱两侧的具体环境相协调,便于使用和养护,并且外观整洁大方易于清理.
注:b)条与CCAR25.772(b)、(c)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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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8741-2023 4.3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如下: a)驾驶舱隔板、舱门以及把驾驶舱与有人区域分开的其他任何界面都必须设计成能够抵御轻型武 器装备火力和爆炸装置的穿透,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部门的要求; b)隔框、驾驶舱门和任何其他隔开乘客区和驾驶舱的可接近的分界应设计成能够抵御未经许可人 员的暴力入侵,能够承受300J的冲击和手柄处施加的1113N的定常拉伸载荷; c)无论飞机飞行姿态如何变化,门门的操作应正常、自然,门的解门力不得超过20N; d)应满足飞机强度、刚度及寿命要求; e)应按总重量最小为准则设计.
注:a)、b)条与CCAR25.795(a)一致,d)条与CCAR25.772(b)、(c)一致.
4.4安全性 要求如下: a)在应急情况下,当驾驶舱舱门被卡住时,应有措施使飞行机组成员能直接从驾驶舱进入客舱, 以履行协助旅客应急撤离等职责; b)当飞行机组由于某些原因失去操纵飞机能力时,乘务员需要进入驾驶舱进行营救,尤其是在飞 行中,为此应有紧急措施使乘务员能进入驾驶舱; c)舱门上应提供一个能看见的锁定指示器,且在合适的机组成员位置上应有一个可见舱门锁定指 示器; d)驾驶舱门应有措施快速卸压以平衡驾驶舱和客舱压差; e)舱门两侧表面应避免尖锐的棱角和凸起以防止由于突然或下意识动作产生伤害; f)考虑并建立机构磨损极限,特别是制造容差和使用中机构的磨损的影响; 9)确保锁机构是牢固的和刚硬的,以防止偏转和破坏可能提供给出舱门完全关闭和成功锁定时的 错误指示; h)舱门完全打开时,应有措施保证舱门保持在打开位置; i)应进行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尤其首飞前应进行安全性分析评估.
单个结构、机构或电气失效 不应引起对操作人员危险的状况; j)在门上或门附近应提供标签和充分的标记,以免硬件破坏和人员伤害.
4.5可靠性 要求如下: a)锁系统应具有告警措施; b)锁告警装置发生故障,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 c)应急系统应完全独立于正常系统,应急系统工作完全不受正常系统任何影响; d)设计中要尽量采用成熟的系统、设备和材料; e)设计中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元器件、新设备时,应对其可行性和可靠性进行充 分论证,并且应进行可靠性验证; f)在满足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应采用简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元器件、零部件、设备等规格、品 种和数量; g)尽量减少产品组成部分的数量及其相互间的联接; h)防止由于故障而使舱门打不开; i)防止舱门在限制载荷下和设计所允许的应急着陆状态因变形过度而被卡住; j)防止舱门因磨损而被卡住,或者无故打开,影响舱门正常使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