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040.50 QB CCS Y6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890-2023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饭锅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design product assessment Electricricecookers 2023-12-20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5890-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要求.
5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6评价方法, 附录A(规范性)电饭锅可再生利用率计算方法 附录B(规范性) 电饭锅绿色指标试验方法 10 附录C(资料性)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12 参考文献 .19
QB/T589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华强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飞利浦(嘉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伟、何国达、李泽涵、张华、曹炎鑫、吕全彬、陈建波、何远志、李明勇、 张林.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QB/T 5890-2023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电饭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饭锅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要求,描述了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锅内工作环境与大气相通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饭锅 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4214.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通用要求 GB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4806(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12021.6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16716.2-2008包装与环境第2部分:包装系统优化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3384产品及零部件可国收利用标识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31268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5602绿色产品评价涂料 GB/T39560(部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GB/T40978电饭锅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QB/T5890-2023 SJ/T1136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4040、GB/T24044和IGB/T321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绿色设计green-design 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 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 不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活动.
[来源:GB/T32161-2015,3.2,有修改] 3.2 绿色设计产品green-design product 符合绿色设计理念和评价要求的产品.
[来源:GB/T32161-2015,3.3,有修改] 3.3 电饭锅electricrice cooker 带有可拆卸容器的主要用于烹饪米饭的器具.
注1:该容器在烹饪过程中置于器具内部.
注2:电饭锅可能有保温功能.
注3:电饭锅可能烹饪除米饭外的其他食物.
[来源:GB/T40978-2021,3.1,有修改] 4评价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 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量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
4.1.2生产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和GB/T45001分别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 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能耗、物耗考核并建立考核制度,或按照 GB/T23331建立并运行能源管理体系.
4.1.3生产企业应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并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绩效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 和评价方法.
生产企业宜对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有关质量、环境、 能源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1.4生产企业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和工艺,不应使用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限制、淘汰或 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材料.
4.1.5产品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1.6产品应符合安全标准GB4706.1、GB4706.19,食品安全标准GB4806系列,电磁兼容标准 GB 4343.1、GB17625.1和产品性能标准GB/T40978的适用要求.
4.1.7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T5296.2的要求,并包含限用物质使用、需特殊处理材料及产品废弃 后的有关循环利用的相关说明.
生产企业宜通过适当的方式发布产品拆解技术指导信息,信息应便于相 关组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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