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 协同平台操作指南 (试行) 2018年9月
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阶段一:初审阶段 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坚决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初审阶段主要审核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城市 年-203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 总体规划的要求.
同时,帮助建设单位选择最有利的办事流 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 程(内部改造、现状改建、新建扩建项目),并为建设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 下步需开展的工作提出建议与设计条件.
(判定一) 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和《关于印发 政府投资类项目应由发改部门提出资金安排意见.
《“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规则>的通知》(市规划国土 (一)项目申请 发【2018】8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下放审 建设单位可通过市规划国土委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书 批权限、统一和规范“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机制,现印面致函的方式申请提供“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咨询服务.
发《“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操作手册(试行)》,请各相关提出申请时建设单位应如实提供项目基本信息(标准1).
单位遵照执行.
(二)操作流程 在接收到建设单位申请后,项目根据所在位置的地理信 总则 息编码形成唯一编号.
办公室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将建设单位 “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是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而搭 申请分配到“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专栏,并批转至承办部门.
建的,是政府部门为建设单位在正式申报行政许可之前提供 承办部门负责核理项目情况,形成项目基本材料(模块1、 的一项预沟通、预协调性质的咨询服务.
主要目的是为建设 标准2),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审会进行集体研究.
单位开展项目策划提供咨询意见,方便建设单位更加高效地 初审会是承办部门的业务会,每周定期召开,对一周内 准备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
提交的项目进行研究、判定(判定一).
属于可建设的内部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都可以选择“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 改造类及现状改建类的项目,则直接回复咨询意见:属于可 服务.
建设的新建扩建项目,视需要将项目材料通过审批管理系统 “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工作流程包括初审、会商、上 和“多规合一”会商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模块2、 报批准等环节.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工作流程相应简化.
4、a、b、c、e).
意见经汇总后,对项目提出含综合设计 房屋类工程建设项目由委管理处室以及分局规划实施和条件的初审意见(判定二),以便建设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
土地利用科(以下简称“承办部门”)组织进行研究.
市政土地利用、市政交通等部门应根据初审意见自动启动相关工 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由对应的综合交通、轨道交通、市政设作.
施处(科)室组织进行.
(三)办理要求 “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根据项目需要形成“多层次、多 初审意见应书面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互 模块、自动触发”的组合研究方式,市、区两级的内部、外联网查询和打印.
部会商模块可按照需要在研究过程中进行组合使用,涉及各 处(科)室工作的应主动开展.
说 明 阶段二:会商阶段 请上级机关批准事项的,经会议研究并上报批准后生效.
对于通过初审阶段的新建扩建项目、通过公开交易市场 (三)办理要求 取得土地开发权的项目、以及符合《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 综合审查意见应书面给建设单位,并函告相关部门 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审批工作的通知》(市规发(2018) 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和打印综 134号)要求的在途项目,需要协调各方出具咨询意见,对 合审查意见.
项目方案进行综合审查的,则进入会商阶段进行研究.
会商 建设单位凭综合审查意见可同步办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阶段主要为建设单位提供各部门相关意见,并对建设项目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与土地手续.
行综合审查,以便建设单位后续快速获得行政许可.
项目综合审查意见应与此前的申请、初审意见、会商意 (一)项目申请 见、图纸等材料打包形成存档文件进行存档,并在行政办公 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初审意见编制综合实施方案,通过市 系统内标注提醒该项目可以进入相应的审批环节.
规划国土委网站报送相关材料.
编制的设计方案(标准3) 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的要求.
(二)操作流程 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后,承办部门应组织在5个 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标准4).
对于 流程图例说明 通过初审阶段的项目,还需要校核建设单位是否完成初审意 见中要求落实的相关问题.
经审核符合要求项目则组织会议进行研究,确定该项目 建设单位 申报或获 政府部门 会议研究、 具体会商方式(判定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需建设单位 取环节 工作环节 判定环节 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需要进行内部会商的项目,视情况将审核过的项目材料 推送至相关处(科)室研提意见(模块3、4、5),也可直 材料及审 委内部研究 委外部研究 接组织会议进行研究.
需要进行外部会商的项目,将审核过 核标准 功能模块 功能模块 项可通过发文方式征求意见),并明确各部门从哪些方面提 出意见(模块a、c、d),并告知各部门在15天内一次性返 回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无意见.
原则上通过公开交易市 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项目只需要进行各部门专业审核即可 (模块3、d).
各方面意见后,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判定四) 进行汇总形成“多规合一”综合审查意见,并至建设单 位.
项目若涉及确定供地方式、地价水平、规划指标等需报
流程 图 不符合要求的 初审意见(不同意) 5个工作日 阶 段 沟通情况 现状改建类 申请新 资料收集 内部改造类 现场踏勘 初审会 定 初审意见(同意) (初审阶段) 项目 形成项目材料 5个工作日 办理许可 标准1 5个工作日 模块1 新建扩建类 内部会商 模块2 含综合条件的 15个工作 初审意见 编制综合 标准2 可通过会商 日 模块4 5个工作日 实施方案 研究的 定 模块5 涉及土地征转 模块a 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段办理规划选 的项目在此阶 外部会商 模块b 土地的项目应网步公示 15个工作 模块c 址等相关手续 对办理建 日 模块e 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的项目 进行全过 审核不符合要 公示 30天 程监督 求的需进一步 完善方案并落 阶 实相关工作 内部会商 模块3 办理规划 段二 15个工作 模块4 与土地手续 日 模块5 形成 函告 申请综合实施 综合审查意见 综合会商意见 相关 (会商阶段) 审核规划方案 方案审查 5个工作日 会议研究 定 定 (方案修改、需相关部 部门 门完善工作) 配合 标准4 外部会商 模块a 10个工作日 开展 标准3 15个工作 模块c 规划综合实施方案 工作 日 模块d (棚改、重大、划拨等 10个工作日 项目) C 专家论证 5个工作日 会议 上报 决策 批准
内部会商模块 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处(科)室及部门参与会商 对项目权属进行核查,主动开展地名命名相关工作.
地籍权属及地名核查 阶段一 材料准备 涉及处(科)室:地籍管理处(地籍地名科).
5个工作日 阶段 主要工作:对项目的用地范国进行校核,判定土地权属是否清晰.
网时,提出项目是否涉及道路 命名、更名:如涉及道路命名、更名,则立即启动地名命名程序.
对项目提出综合设计条件,方便建设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设计条件 涉及处(科)室:城市设计处(规划编制与城市设计科)、综合交通处、轨道交通处、市政设施 地价情况、综合交通、市 阶段- 处(市政交通科)、土地利用部门等.
内部会商 主要工作:各相关处(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对项目提出专业设计条件.
就城市设计、城市公共空 政配套、城市设计等要求 阶段 间品质要求、无障碍、公共雕塑等提出相关要求:就项目是否涉及各级城市道路、公交场站等交 15个工作日 通基础设施街接要求提出意见:对项目地下管线及相关市政设施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土地利用部 门提出项目的预估地价款项情况.
方案审核 对项目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审查.
城市设计、市政交通配套 阶段二 涉及处(科)室:城市设计处(规划编制与城市设计科)、综合交通处、轨道交通处、市政设施 内部会商 处(市政交通科)等.
等 阶段 主要工作:各相关处(科)室对项目在初审及条件阶段提出专业要求的,对项目方案是否符合要 15个工作日 求进行审核.
对项目用地供应方式提出初步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井完成相应上报工作.
阶段一 土地供应方式 阶段二 涉及处(科)室:管理处室(规划实施与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处(科)、土地利用部门.
内部会商 阶段一:针对项目实施时土地供应方式采取划拔、出让、租赁等方式提出初步意见;涉及土地征转 15个工作日 阶段 的建设项目,由耕地保护部门提出初步意见.
阶段二:确定项目土地供应方式,并在综合实施方案中包含相关上报申请内容.
阶段一 对需要缴纳土地费用的项目,主动开展评定地价工作.
地价评定 阶段二 涉及处(科)室:土地利用部门.
30个工作日 内部会商 主要工作:通过第三方地价评估、地价会、专家会、委主任办公会四级评定程序完成地价评定, 阶段 并计算项目需缴纳的地价款.
注:涉及法定时限的,以法定时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