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1-3)及专业问题知识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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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 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 第一部分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 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工程计价依据一一预 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 及其政策解读 1.《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一一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工程计价 依据一一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 (,中( 文件(招标发包)或签订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 应执行《通知》的计价规定”,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 专业工程如何执行?

答: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按相应施工总 承包工程适用的计价依据执行.

2.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一预算消 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的费用标准依据哪个文件规定 执行?

答:执行《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 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 404号)和《北京市配套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 1
费及所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费用标准》(京建发 【2022]190号)的规定(有相应调整文件的,以最新文件 规定为准).

3.招标人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一 预算消耗量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一项发承包项目中 包括多个专业工程时,《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 量的措施项目如何确定?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工程 计价依据一一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 【2021]11号),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可精确计量 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且不低于基准期的《北 京工程造价信息》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列入“总价措 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发承包项目中包括多个专业工 程的,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发包人应结合发包条件和工 程实际确定《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 费用,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编制招标清单时,对应《北 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逐一 列项,对不同专业工程按方案单独测算,分别不低于各专业 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且不得重复 计算(如: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对房屋建 筑与装饰工程与通用安装工程的脚手架费分别列项的).

二 是在编制招标清单时,未区分具体专业对应《北京工程造价 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逐一列项的,也 2
应对不同专业工程按方案单独测算,分别不低于各专业按费 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且不得重复计 算,将合计费用列入对应措施项目中.

(如:在“总价措施 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对仅列明脚手架费,未区分具体专 业的);三是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措施方案需根据项目 整体编制,且不宜按专业拆分的,可按工程项目整体测算, 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 用合计(如:建筑室外工程包含室外道路、管道、构筑物等 工程的工程水电费).

4.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一预算消 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预算消耗量标准》中 没有的项目如何确定?

答:可自主测算补充,但应注意补充子目的消耗量水平 与《预算消耗量标准》保持一致.

5.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一预算消 耗量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 “费用指标”中未包括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如何计 价?

答:“费用指标”中未包括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涉 及两类: 第一类是已发布相关管理文件的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 施工费、赶工措施增加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等, 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 3-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 (2019)9号)和《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 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的规 定,且不得低于按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

(2) 赶工增加费应执行《关于执行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 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工程工期定额》的通 知》(京建法(2019)4号)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 费用不得低于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

(3)施工 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应执行《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 单独列项计价的通知》(京建法(2017)27号)和京建发 2021)404号文的规定.

第二类是无对应管理文件给出具体费用标准的措施项 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属于多数工程 施工中不确定发生或差异性较大的费用,以及需根据具体工 程施工环境或发包要求等个性因素专门确定的措施项目.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清单时,此类措施项目应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单独补充列项,明确相应措施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费 用计算规则等;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此类措施项目按照市 场化计价原则,根据拟定的措施方案等,自主测算,合理确 定,具体的计价方法可借鉴配套的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一一预算消耗量标准》费用项目市场化计价案例 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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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一预算消耗量标准》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 1-50土方装车子目的适用情况?

答:“1-50土方装车子目”适用于非密实状态土方(如 现场存土)需装车后运输的情况.

2.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 章砌筑工程中为何未编制砖砌内墙和外墙子目?

答:根据《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 的规定:“墙体材料实心砖(灰砂、烧结等)在建筑工程基 础(±0)以上部位禁止使用”,因此,2021年《房屋建筑 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未编制砖砌内墙和外墙子 目.

3.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 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装配式预制砼外墙,外保温一体化 构件计算工程量时,是否需要扣除构件中保温层?

答:根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 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 条第一款:“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构件尺寸以 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中保温层、饰面层、钢筋、预埋铁件、 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的孔洞所占体积,构件 外露钢筋体积不再增加.

”装配式预制砼外墙,外保温一体 化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需要扣除构件中保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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