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5023一2021《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现批准《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23一2022,自 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同 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一2016第 8.3.9、9.0.5、9.0.8、11.2.1、11.2.2条.
8.3.9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
在支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临立 杆连接定固. 9.0.5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 9.0.8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 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部位杆件时再拆除; 3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 除后再拆想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2步时,必须加设 11.2安全要求 11.2.1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11.2.2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 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
严在作业脚手架上最挂起重设备.
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 1、9.0.4、9.0.5、9.0.7、9.0.13、9 0.14条.
3.4.3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 中小工 6.3.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 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 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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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 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 距不应十于建第物的层享共日不应十千m 6.6.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 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 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 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6.3).
6.6.5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 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 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 48 设连墙件加固.
7.4.5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 50 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规定.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 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 专业架子工.
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2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0.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 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
9.4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 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 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6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 9.0.1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58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三、《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一2008第 1.0.3、3.1.1、3.1.3、6.1.2、6.1.3、6.1.4、6.2.2、6.2.3、 6.2.4、6.2.6、6.2.7、6.2.8、6.3.1、8.0.5、8.0.8条.
1.0.3当选材、材质和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脚手架搭设 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架不得超过20m; 2双排架不得超过25m,当需超过25m时,应按本规范第 3.1材质性能 3.1.1杆件、连墙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斜撑、剪刀撑、抛撑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
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中规定的承重结构原木1,材质等级的质量标准.
2纵向水平杆及连墙件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
横向水 平杆应选用剥皮杉木或落叶松.
其材质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规定的承重结构原木Ⅱ.材质 等级的质量标准.
3.1.2脚手板应选用杉木、落叶松板材、竹材、钢木混合材和 冲压薄壁型钢等,其材质性能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6.1.2单排脚手架的搭设不得用于墙厚在180mm及以下的砌体 土坏和轻质空心砖墙以及砌筑砂浆强度在M1.0以下的墙体.
6.1.3空斗墙上留置脚手眼时,横向水平杆下必须实砌两皮砖.
6.1.4砖砌体的下列部位不得留置脚手眼: 1砖过梁上与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2砖柱或宽度小于740mm的窗间墙; 3梁和梁垫下及其左右各370mm的范围内; 4门窗洞口两侧240mm和转角处420mm的范围内; 5设计图纸上规定不允许留洞眼的部位.
6.2.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双排脚手架的外侧均应在架体端部、转折角和中间 每隔15m的净距内,设置纵向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剪刀撑的斜杆应至少覆盖5根立杆(图6.2.2-1a).
斜杆与地面 倾角应在45~60之间.
当架长在30m以内时,应在外侧立面
4斜撑或剪刀撑的斜杆底端理入土内深度不得小于0.3m (图6. 2. 2-2b).
剪刀撑科杆 0.FF 横向水平杆 横向水平杆 保向水平杆 (b) 图6.2.2-2剪刀撑构造图(二) ()斜撑的理设:(b)剪刀撑新杆的理设 6.2.3对三步以上的脚手架,应每隔7根立杆设置1根抛撑, 抛撑应进行可靠固定,底端埋深应为0.2~0.3m.
6.2.4当脚手架架高超过7m时,必须在搭架的同时设置与建 管物定困连接的连培件,连培性的设置应签合下剧根定, 6.2.6在土质地面挖掘立杆基坑时,坑深应为0.3~0.5m,并 应于埋杆前将坑底夯实,或按计算要求加设垫木.
6.2.7当双排脚手架搭设立杆时,里外两排立杆距离应相等.
杆身沿纵向垂直允许偏差应为架高的3/1000,且不得大于 100mm,并不得向外倾斜.
埋杆时,应采用石块卡紧,再分层 回填夯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6.2.8当立杆底端无法埋地时,立杆在地表面处必须加设扫地 6.3.1满堂脚手架的构造参数应按表6.3.1的规定选用.
表6.3.1满堂脚手架的构造参数 立杆级纵向水平杆 横向水平 作业层横向水 用途 控制荷载横间距 竖向步距 平杆间距 脚手板铺设 (m) (m) 杆设置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