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140 08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794-2020 家具中化学物质安全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Chemical safety in furniture-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emission 2020-06-02发布 2020-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8794-2020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收集方法 5分析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种样品外形轮廊体积的计算 参考文献 16
GB/T 3879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联邦家私集 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伊莉雅(厦门)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 司、佛山市迪奥比家具有限公司、安吉县龙威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国家家具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 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清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菊芬、吴海涛、许俊、杨如嫌、周山林、刘晨光、海凌超、王红强、郝得锋、许金飞、 黎干、廖顺南、丁晨、钟文翰、朱宇宏、李隆平、罗析、张寅平.
GB/T 38794-2020 家具中化学物质安全 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警示一一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中甲醛释放量测试方法的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外用家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31106-2014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GB/T31107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QB/T1952.1-2012软体家具沙发 QB/T1952.2-2011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甲醛释放量formaldehyderelease:formaldehyde emission 在标准规定条件下,通过某种测试方法,按照一定形式(如单位面积或承载率)和时间要求,测得产 品(或原材料)向外界散发甲醛(HCHO)气体的浓度.
[GB/T 28202-2011 定义2.9.7.1].
3.2 气候舱舱容volume of test chamber 气候舱空载时,舱内参与空气交换的总容积.
注:舱内照明设备、传感器等所占空间不计.
3.3 体积承载率volumeloadingfactor 本家具外形轮廊体积与气候舱舱容的比值.
注:单位为立方米每立方米(m²/m²).
GB/T 38794-2020 3.4 背景浓度background concentration 气候舱空载时,舱内空气的甲醛浓度.
注: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²). 3.5 空气交换率airexchange rate 9 空气流速airvelocity 试验条件下,舱内空气流过样品表面的速度.
4收集方法 4.1干燥器法 4.1.1总则 本方法适用于木家具,以及钢木家具等硬制材料与本制材料混合制成的家具产品.
4.1.2原理 根据家具设计使用状态、用材种类等制作试样,利用甲醛比空气重、易溶于水的特性,将试样放在一 定容积的干燥器中,在干燥器底部放置盛有蒸馏水的结晶Ⅲ,将干燥器放入模拟居住环境室(舱)中一定 时间后,测试结晶Ⅲ蒸馏水中的甲醛浓度.
4.1.3仪器设备 4.1.3.1玻璃干燥器:直径240mm,容积(11±2)L.
4.1.3.2金属支架:不锈钢丝制成,能够均匀支撑试样直立于结晶Ⅲ之上的装置.
4.1.3.3结晶Ⅲ:直径(120±1)mm高度 60mm~65 mm. 4.1.3.4环境室(舱):温度(20土1)℃.
4.1.3.5支撑网:收集装置中宜有支撑网,支撑网结构按照GB/T17657-2013中4.59.2.2的规定.
4.1.4样品 4.1.4.1取样:试样从家具成品样品上或同件家具成品样品的板件组合中获取.
若家具成品样品中使 用数种材料,则分别在每种材料的部件上取样,按照材料在家具中使用面积比例,确定每种材料部件上 的试件数量,试样应在实验室内常温下制备.
4.1.4.2试样规格:长(150±1.0)mm,宽(50±1.0)mm.
4.1.4.3试样数量:试件中每种可能含有甲醛材料的试样六面体总表面积应接近1800cm²(封边增面 不计),由此确定试样数量.
不足取样的材料,可在同批次同型号的2件样品上取样;如在同批次同型号 的2件样品仍不能满足取样的,则不按此方法检测其甲醛释放量.
的材料进行封闭.可采用蜡封、密封带对切割面密封,密封带应包过断面并覆盖暴露面边缘5mm~ 8 mm. 4.1.4.5试样存放:试样制备后应在1h内开始试验,采用蜡封的试样,应等待试样封边处冷却后试验, 否则应重新制作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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