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160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44-2006 替代SL44-93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Regulationfor calculatingdesignflood ofwaterresourcesandhydropowerprojects 2006-09-09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6年第4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以下9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00六年九月九日
附件 替代 发布日期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标准号 (年,月.日年.月.日 SL21-2006 降水量观测 规范 SL21-90|2006.09.09|2006.10.01 SL.23-2006 渠系工程抗 2 冻胀设计规范 SL 23-91|2006.09.092006.10.01 水利水电工 3 SL44-2006 程设计洪水计 SL 44-93|2006.09.09|2006.10.01 算规范 水工建筑物 SL211-2006 抗冰冻设计 SL211-982006.09.09|2006.10.01 范 水土保持信 5 SL 3412006 息管理技术 2006.09.092006.10.01 规程 水土保持监 6 SL342-2006 澳设施通用技 2006.09.09|2006.10.01 术条件 SL343-2006 风力提水工 程技术规程 2006.09.09|2006.10.01 水利水电工 8 SL344-2006 程电缆设计 2006.09.092006.10.01 规范 水利信息系 SL/Z346-2006 绕项目建议书 2006.09.09|2006.10.01 绵制规定
前言 根据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文精 神,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对 原《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一93)进行了 修订.
本标准共7章14节94条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基本资料、根据流量资料计算设计洪水、根据暴雨资料计 算设计洪水、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以及干早、岩溶、冰川、平原 及滨海地区设计洪水计算、水利和水土保持措施对设计洪水的影 响.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将适用范围纵向扩大到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已建工程运行 期的设计洪水复核,横向扩大到平原河网区和滨海及河口地区水 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 --更加强调设计洪水计算方法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 性,提倡新理论、新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相对淡化了对基本资料进行复核的要求; 扩展了洪水系列一致性处理的有关方法,并将古洪水纳 入历史洪水的范畴; 对汛期分期和施工分期的设计洪水计算分别作出规定; -增加了平原河网区设计洪水、滨海及河口地区设计潮位 计算等.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44-93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原 水利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交通部电力工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 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俊陈剑池郭海晋张明波 郭一兵徐高洪王政样 蒋鸣 黄燕徐德龙沙志贵王辉 陈桂亚李明新 王铁锋刘翠杰段元胜金德泽 邹鹰沈国昌陆卫鲜 赵学民李爱玲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段红东孙双元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