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砂石备料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砂、砾石、碎石、片块石、条石等砂石料的开采加 工及运输定额共25节165个子目.
适用于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的砂石料制备.
二、本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开采、运输等节一般为成 品方(堆方、码方),砂石料加工等节按成品重量(t)计算.
计量单 位间的换算如无实测资料,可参考表7-1数据.
表7-1砂石料密度参考表 天然砂砾料 人工骨料 砂石料 类别 松散砂砾 分级 混合料 砾石 砂 碎石原料成品碎石 成品砂 密度(t/m²) 1.74 1.65 1.55 1.76 1.45 1.50 三、本定额砂石料的名称、规格及标准说明: 1.砂石料:指砂砾料、碎石、砂、骨料等的统称 2.砂砾料:指未经加工的天然砂卵石料.
3.砾石:指砂砾料中粒径>5mm的卵石.
4.超径石:指砂砾料中粒径大于骨料最大粒径的卵石.
5.碎石原料:指未经破碎、加工的岩石开采料.
6.碎石:指经破碎、加工、分级后,粒径>5mm的骨料.
7.砂:指粒径≤5mm的骨料.
8.骨料:指经加工分级后的砾石、碎石及砂的统称.
9.块石:指长、宽各为厚度的2-3倍,厚度>20cm的石块 10.片石:指长、宽各为厚度的3倍以上,厚度>15cm的 355-
石块.
11.毛条石:指一般长度>60cm的长条形四棱方正的石料.
12.料石:指毛条石经过修边打荒加工,外露面方正,各相邻面 正交,表面凹凸不超过10mm的石料.
四、砂石备料施工的工序名称: 1.开采:指按设计选定的方式开挖、采集砂砾料或开采碎石原 料.
2.筛洗:指砂砾料经筛分、加工成各粒径组骨料分别维放的过 程.
3.租碎:指将开采的碎石原料进行初次破碎,并经过筛分、分 级堆放的过程.
4.运输:指在开采、加工各定额工序间转运砂石料及将加工过 程中的半成品料或加工后的成品骨料运至供料地点的过程.
五、砂石加工定额适用范围: 天然砂砾料筛洗过程包括上料、筛分和成品运输、堆存等工 序.
用碎石原料制碎石的定额为砂石加工厂仅生产碎石,不生产 人工秒,生产碎石时产出的=5mm的石肩作为废料处理.
既生产 碎石,又附带生产人工砂,但产砂量不超过10%时,也可用本节定 额.
六、砂石加工厂规模: 计算求得需要成品的小时生产能力,计人损耗后,即可求得按 进料量计的小时处理能力,据此套用相应定额.
七、皮带机长度折算: 砂石加工定额中,胶带运输机用量以"mh"计,米时与台时 按下列方法折算: 带宽B=500mm,带长L=30m,1台时=30mh 356 -
带宽B=650mm,带长L=50m,1台时=50mh 带宽B=800mm,带长L=75m,1台时=75mh 八砂石单价计算: 1.计算砂石单价,应先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砂石备料工艺 方案,根据砂石备料各节定额计算出工序单价,然后按不同类别、 不同规模的筛分厂或砂石加工厂累积计算骨料的出厂成品单价.
骨料的单价自开采、加工、运输一般计算至拌和设备前调节料仓或 与拌和设备上料输送胶带机相接为止.
2.天然砂研料加工过程中,由于生产或级配平衡需要进行中 间工序处理的砂石料,包括级配余料、级配弃料、超径弃料、弃石取 砂或弃砂取石等,应以料场斯探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级配 平衡计算结果为依据,计算单价时,按处理量与骨科需要量的比例 摊入骨料单价.
余弃料单价应为选定处理工序处的砂石料单价.
当余弃料需经挖装运输至指定弃料地点时,其运输费用应按本章 有关定额子目计算,并按比例摊入骨料成品单价.
3.料场覆盖剥离工程及料场的无效层,按一般土石方定额计 算单价,并按设计规定的工程量比例摊人骨料成品单价.
九、本章砂石料加工及运输各节定额,均已考虑了开采、加工、 运输、堆存损耗.
十、砂石料开采加工定额不包括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收取的 资源费、植被恢复费、砂石料管理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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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人工开采砂砾料 适用范图:天然砂烁科开采.
工作内容:挖、装、运、卸、堆存、空回等.
(1)陆上开采 单位:100m成品堆方 挖装运卸50m 项 日 单位 每增运10m 砾石 人 工时 301.3 351. 5 33. 8 零星材料费 % 2 2 定额编号 07001 07002 07003 (2)水下开采 单位:100m²成品堆方 挖装运卸50m 项 日 单位 每增运10m 砂 砾石 人 . 工时 376.3 439.3 40.0 零星材料费 % 2 定额编号 07004 07005 07006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