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码: 新疆联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新疆联振建设工程有限公 需方单位:新疆联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单位: 签订日期:
货物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需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新疆联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方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信用的原,甲乙双方在 项目已签订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编码: ).以下称“原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供货内容做如下 减: 第一条减内容: 品牌 单位 数量 除税单价 税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格及型号 (元) 费 (元) (元) 备注 (元 1 2 合计(小写) 同约定的数量范围内原则上价格固定,乙方完成数量以内的供货义务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上涨 第二条补充协议调减合同价款 2.1含税调减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2.2本合同价格甲方工地的到落地价,包含材料、运 输费、装配费、卸货费(如 有)、包装、拆卸装、、技料提供、使用培和售后服、保、 乙方的管理费、风险费、缺陷修复和保修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费 用.
本合同适用税率为%.
第三条其他合同条款仍行原合同.
第四条补充协议特殊条款 4.1充特定: 无 4.2本条款为特殊单独约定,效力优先,如遇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内容不一致,以本 条约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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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合同份数 本协议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委托代理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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