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码: 新疆耀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合同 新疆联振建设工程有限 工程名称: 承包位: 日期:
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新疆耀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详见附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详见附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装饰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吊顶工程、饰面 砖工程、抹灰工程、饰面板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地面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 程、细部工程等.
具体承包范以甲方招文件及甲方要求准.
1.4承包方式:本合同包人工、包辅材、包小型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 检、包、包、包嫂工收合格并承担用、包保修期修.
疆限建设工程有限公 小国含税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字) 人民币(小写)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元, 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元).
2.2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定的范及金施工.
若甲方需求超本合同约定的范围 及金额,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范 围及金额的施工内容,视为乙方超范围施工并影响其他单位的施工作业,无论任何人员、 任何形式的签章、签证、签认均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不予认可、不予结 算、不予付款,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若乙方实际施工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及金额,双 方按照实际减.
2.3合同单价明细:详见附件6 计价依据:本合同详细分部分项工程量及单价执行附件6清单(此单价为全费用综合 单价).
若现场出现变更,优先执行附件6中的综合单价,若附件6中没有合适的单价,乙方应 及 第1页
向甲方理更价格确.
2.4量:执行人工费单价计算规则,详见附件3.
2.5其他用明: 1)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清扫费按乙方结算值(不含甲供料)的2%由乙方承 担,甲方在首次拨付工程款时按照合同额的2%扣,最根据算值调整(多退少补).
乙方施工内容仍需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其他费用约定:无 第三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供料(含建设单位供料)为:本工程主材由甲方供应.
2)本工程乙供料为:本工程除甲供料及专业分包供料以外的全部材料,详见附件6辅 材及附件2明细.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峻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日历天数: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项目部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如甲方项目部未单独通知,执行本合 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5.1付款跑: A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形 C、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依据的当期工程结算书已经向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 已经届满; D、乙方向甲方提供了合格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票.
2)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建设单位向甲方实际支付工程款的比例(即建设单位实际 付款数过程中确认产值数的比例)给与乙方同比例支付工程款.
乙方承诺与甲方共同承担 本项目的资金压力.本条约定是乙方投标或报价前甲方向乙方明示的条件,相应的风险及财 务资金成本乙方已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乙方充分响应并确认同意: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节 点付款后向乙方支付度款,如建位付款不及或付款比例降低(未按照包合同定 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甲方有权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付款情况延期支付或同比例支付乙 方进度款,乙方不得私自停工.
甲方不承担因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而延期付款的违约责 任.
3)乙方同意并确认为真实意思表示:付款均建立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款项后 向乙方支付;若建设单位向甲方迟延付款或付款比例发生变化,则甲方的付款时间顺延至 建设单位向申方付款后30日内,同时申方向乙方的付款比例亦随之变动:迟延付款期间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亦同意在此期间放弃追究甲方责任,同时乙方保证继续正常履 行本合同 第2页
项下的义务.
4)甲方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向建设单位发函、发申请或工作联系单、电话沟通 等方式催要款项、主张权利的,乙方认可甲方已尽积极催索义务,不因甲方未采取诉讼或 仲裁方式催要款项而主张甲方怠于履行催索义务.
若有必要,乙方应协助甲方向建设单位 进行催款.
5.2本合同适用第种税制,适用税率%(3%或9%).
1)一般计税法,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简易征收计税法,乙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4甲方的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名称:新疆耀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税人号: 91659002MABKXR0689 地址、电话:新疆阿拉尔市十一团老机关二楼206室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学府路支行 65050110412000000378.
第六条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验评标准 6.1质量目标: 6.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广联系人:主永清J/联系电话:18997875888 乙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 箱: 第八条特别约定 8.1乙方同意并确认为真实意思表示: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到期后甲方因某些原 因延迟付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或联系人发送纸质书面提醒付款函件,并自甲方 项目经理或联系人收到纸质书面提醒付款函件之日起给予甲方六个月的付款期限;在乙方 未向甲方项目经理或联系人发送纸质书面提醒付款函件且前述六个月付款期限届满之前, 乙方同意不会直接提起诉讼、仲裁或对申方申请保全.
8.2其他特别约定:无 8.3本条款为特殊单独约定,效力优先,如遇本条约定与其他条款不一致,以本条约 定内容为准.
第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条合同生效 第3页
合同订立地点:阿拉尔市金银川路街道新疆耀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合同 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用章) 委托代理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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