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 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湘建价建[2024]20号 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常德市、 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湘潭市、娄底市、永州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郴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市建设工 程造价站),岳阳市、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邵阳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湖南 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有关要求,各市州建 了测算,现予统一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费指数与2020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消 耗量标准》、2021年颁布的《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 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颁布的《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颁布的《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 耗量标准》、2021年颁布的《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 程消耗量标准》、2023年颁布的《湖南省装配式内装修工 程消耗量标准》、2024年颁布的《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 工程概算消耗量标准》等配套使用.
二、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三、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总承包合 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总承包 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签订补充 协议明确.
附件: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