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
定》和《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 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建设局、公路局、设计院、科研院: 为合理确定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完善新疆公路工程计价依据,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 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B06一 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_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_02- 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_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结合我区 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编制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 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予 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本补充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新定额配套使用.
三、已审批的公路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四、2008年7月1日起上报项目的概算、预算,按新定额和补充规定编制.
五、本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新交综 (2005)144号)、《关于发布新疆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的通知》(新交定额(2005)3号)停止使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一、为合理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 办法》(JTGB06-2007)(以下简称“07编办”)及公路交通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新疆 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与交通部“07编办”配套使用.
二、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 的编制和管理.
三、编制概、预算时,如遇定额缺项,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或预算定额,并将有关基础资 料随概、预算文件一并上报.
四、设计变更预算的编制 1、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必须编制预算.
2、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的工程费用按现行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 及相关定额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中核增工程采用设计变更时工料机价格,核减工程直接核减批复 概(预)算的相应造价,设计变更预算不计列预备费.
五、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规模在初步设计概算时按本补充规定标准控制并计价, 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根据具体的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整的建筑预算,并汇入公路工程总预算中:预 算编制执行工程所在地的统一计价定额,超出定额规定运距的材料,计列相应的运费.
六、项目概预算实行审批制,对于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等项目费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下浮审批.
七、造价文件应采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准入的软件编制,并将数字化副本随造价文件一并上 报.
八、造价文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编审并签章.
九、本补充规定中的人工费、机械台班使用费、公路货运运价等是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
十、本补充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解释.
十一、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将修改意见及时函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 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 一、直接费 1、人工费工日单价(元/工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适时发布,现行单价 见附表1《新疆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表》:一条路线跨越两个以上不同工资区时,按各段路线
长度加权计算人工费工日单价.
2、材料费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1)材料原价 材料原价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15地州(市)材料价格确定:自 采加工材料按设计成品率及相关定额进行分析计算,当有社会供应与自采加工两种方式时,取用 经济价格:概算、预算编制说明中应附经济分析资料.
(2)运杂费 (a)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 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见表2-1《公路货物分等表》.
(b)公路路况分为三类,见表2-2《公路路况分类表》.
(e)货物在一类路况运价按附表2《新疆公路货物运价率表》计算:以一类路况为基础,二类路况加成 20%,三类路况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公路货物分等表 表2-1 等级 名称 1.煤、砂、片石、砾(碎)石、卵石、石渣 一等 2.土、淤泥、垃圾 3.粉煤灰、路渣 1.木材、橡胶、固体沥青(桶装沥青)、水、草籽、草、芦苇、树条 2.水泥及其制品(袋装水泥、水泥预制件)、石灰、水泥稳定料、沥青混合料、水泥 二等 混凝土 3.钢材、铁及铁件、有色金属、五金制品、砖、瓦、水泥瓦、块石、石膏、石灰石、生 石灰等 1.橡胶制品,陶瓷、玻璃及其制品,大理石、花岗岩、汉白玉、水磨石板等 2.散装水泥、石粉等,罐装沥青、重油 三等 3.油漆、涂料、环氧树脂 4.钢梁、钢桁、钢管拱、大型砼构件 危险 汽油、柴油、雷管、炸药、导火线、纱包线、母线 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
公路路况分类表 表2-2
路况类别 公路路况条件 一类 海拔2000m以下(含2000m)有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1.有砂砾路面的等级公路 二类 2.海拔2001~3000m有沥青(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3.有路面的社会交通便道或平原微丘区地质状况好稍加修整即可达 到砂砾路面行车要求的便道 三类 1.海拔3000m以上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2.二类路况中未包含的其他便道 (d)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价率乘以不 同计费路段里程计算运费.
(e)当运距在1km以上(含1km)时,采用《新疆公路货物运价率表》计算运价,运距保留小数 点后一位小数,运率内插:不再考虑施工单位自办运输及运输加成.
(f)当运距在1km以内时,按预算定额计算运费.
(3)综合装卸费见表2-3.
综合装卸费表 表2-3 单位:元/t 货物分类项目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 危险货物 装 1.8 2.2 4.0 4.0 卸 1.2 2.2 3.8 3.8 装卸 4. 4 7.8 7.8 注:当自卸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沥青(水泥)砼的装卸费按7.8元/1计,水泥稳定砂砾料的装卸费按4.4元/t计.
(4)铁路运输时其运杂费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费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进行计算.
(1)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动力燃料按规定计算.
电价根据工程所在地的供电情况,设计时 必须载明自发电、社会电网供电及其比例,当采用自发电时,按《07编办》的公式计算电价,并将 采用的发电机组总功率载明,在编制说明中进行说明.
(2)机械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按现行规定计算.
详见附表3《新疆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养 路费及车船使用税表》.
4、其他直接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当一条路线通过两个以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