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九册,包括: 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护岸工程》;第四册《给 水工程》;第五册《排水工程》:第六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七册《拆除工程、 钢筋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 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LD/T72.111-2008、LD/T99.1~13-2008)、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 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新疆实际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 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 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自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 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所需.
四、本定额是新疆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 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新疆市政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 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 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是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的参考;可 以作为企业编制定额、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五、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 的消耗量定额.
六、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 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七、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采用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 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 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 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
工现场堆放损耗;定额中队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 分比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 积(M3)表示,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和厂拌编制,砂浆消耗量按现场拌合和预拌考 虑.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 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如需再次搬运的,可另行计算.
6、本定额编制的的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分为干混砂浆与湿拌砂浆.
干混砂浆是指由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保水增稠剂材料、矿物掺合 料和外加剂灯组成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或粉状混合物.
粉状混合物运至使用 地后,使用前需要与水充分搅拌后方可使用.
湿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保水增稠剂、水、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灯 组成按一定比例经计量、拌制后,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妥善存储,并在规定时间内 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
九、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施工机械,其台班消耗量列入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3、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如实际机型、规格与本定 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十、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编制的.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 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使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工程.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定额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册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册 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石方工程、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共三章33节409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其他专业分册的土石方 工程.
三、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国家劳动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 LD/T99. 1~132008) ;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补充定额》(1995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 6、《全国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7、《全国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 8、参照外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9、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四、本册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 号不同而调整.
五、本册定额未包括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第九册《措施项目》相关子自执行.
六、本册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置土、石方的场 地占地费另行计算.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 天然湿 用轻钻孔 额 土壤及岩石名 度下平 极限压碎 机钻进1m 开挖方法及 紧固系数 分 分类 称 均容重 强度kg/cm 耗时 工具 (f) 类 (kg/m) (min) 砂 1500 砂壤土 1600 I 腐植土 用尖锁开挖 0.5-0.6 1200 泥炭 600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1600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 的盐渍土和碱土 1600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 而软的砾石 1700 类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1400 用开挖并 ± I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 1100 少数用镐开 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0.6-0.8 挖 壤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 的砂和腐殖土 165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 胶结成块的填土 1750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 料杂质的砂壤土 1900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 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 1800 粘土 =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 为15-40mm的碎石和卵 1750 类 石 用尖并同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 时用镐开挖 0. 811. 0 ± 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30%) 壤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 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1400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 碎料的土壤 1900 四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 IV 1950 用尖银并同 1. 0-1. 5 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 时用镐和机
类 硬粘土 棍开挖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 (30%) ± 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 壤 石(总体积10%以内) 1950 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 ± 冰粘土,含有重量在 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 2000 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2000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 10kg的顽石 1950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 的巨砾(占体积10%以 2100 松 上)的冰石 部分用手凿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1800 小于200 小于3.5 工具、部分 A 用爆破来开 1. 52. 0 胶结力弱的砾岩 1900 挖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2600 石膏 2200 凝灰岩和浮石 1100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 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1200 200-400 3.5 用风镐的爆 VI 破法来开挖 2-4 中等硬变的片岩 2700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2300 次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 和沉积岩的砾石 2200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 20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 坚 VII 土质砂岩 开挖 46 坚实的泥板岩 2800 坚实的泥灰岩 石 2500 砾质花岗岩 2300 泥灰质石灰岩 2300 粘土质砂岩 220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 VII 开挖 8-9 砂质云片岩 2300 硬石膏 2900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 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2500 800-1000 11. 5 用爆破方法 IX 开挖 8-10 滑石化的蛇纹岩 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