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建模规范 Revit三维设计模型 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 建模规范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三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建模规范 目 录 1总则.. 1.1综述 3 1.2依据 1.3适用范围 3 2术语.. .3 3 基本规定, 4 3.1楼层定义.. 4 3.2标高体系. .4 3.3原点定位.. 4 3.4分层定义绘制图元 .4 3.5参照绘制.. .4 4图元建模规范.. 4.1图元建模规范总说明 .5 4.2主体构件绘制规范 ..10 4.3装修构件绘制规范 ..15 4.4基础构件绘制规范 .... 4.5零星构件绘制规范 .21 5构件建模规范 ..24 5.1构件命名.. ..24 5.2构件材质.. ..24 5.3构件标高. .24 5.4构件断面尺寸 .24 5.5内外墙体定义, 24 附录构件定义标识及替代方案 .25
三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建模规范 1总则 1.1综述 为有效的实现三维设计模型和造价算量模型的交互承接,对三维设计建模做相应约束, 以实现三维设计模型与下游造价模型无缝衔接.
本规范涉及两大部分:设计本身的建模规范(仅限于和造价算量交互易出问题的部分)和 构件规范两大部分.
Revit中针对土建专业,构件类别有限,因此在实际建模时常常使用替代构件或自定义族 进行定义.
为了更好的承接到造价算量模型中,根据造价算量国标规范要求对Revit中构件做 了相应的规范和要求,详见构件规范部分内容.
1.2依据 根据设计规范、国内清单定额计算规则规范要求,结合国内设计行业制图特点及相关设计、 造价软件,制定本规范.
1.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Revit进行土建专业三维建模,并且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建模方式和构件 范围及构件建模规范要求,本规范不支持未列在本规范内的构件以及其它三维建模软件所建模 型.
本规范仅适用于接口要求,是三维设计规范的一部分,不是三维设计规范的全部.
2术语 不规则体:将revit图元导入土建GCL2013软件之后,属性不能编辑和修改的构件统称不 规则体.
线性构件:是指能够确定构件的线性方向的构件,比如墙、梁、条基等.
三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建模规范 3基本规定 3.1楼层定义 按照实际项目的楼层,分别定义楼层及其所在标高或层高.
其中,楼层标高按照一套标高 体系定义,标高数值以来为单位表示,层高数值以毫米为单位表示.
3.2标高体系 建筑和结构一般来说会分别采用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定义,在设计建模过程中,建筑和结 构设计师会根据自己所负责专业采用各自标高体系.
要求建筑和结构构件只能采用一种标高体 系定义,不应两种标高体系混用.
3.3原点定位 为了更好的进行协同工作和碰撞检测工作以及实现模型向下游有效传递,各专业在建模前, 应统一规定原点位置并应共同产格遵守.
3.4分层定义绘制图元 按照构件归属楼层,分层定义、绘制各楼层的构件图元,严禁在当前层采用调整标高方式 定义绘制非当前层图元.
如:二层的柱,就在二层定义绘制:严禁在一层或三层采用调整标高 方式绘制二层的柱,其它构件图元同理.
注:对于梁板,设计习惯是当前层的梁板在上一层绘制,需要调整过来.
3.5参照绘制 一般不应采用参照引用方式绘制,因为以这种方式绘制后再合成的整体模型,Revit不是 按同一个整体模型进行存储的,会导致很多问题.
若采用参照绘制,需要将引用的参照单独导 出GFC,然后再导入GCL.
注:实际项目中,项目群中各单体项目会出现相似度很高的不同单体项目,此时设计多会 采用参照方式绘制.
如果以此方式绘制,导出时只能分别按对应楼层导出,同时设计需要注意 当前单体工程的标高修正.
三维设计模型与造价算量模型交互建模规范 4图元建模规范 4.1图元建模规范总说明 4.1.1重叠绘制 同类构件模型重叠,无论是对设计者来说,还是对造价人员或者施工人员来说都会造成识 图的偏差,因此,建模时应尽量避免同类构件模型重叠情况发生.
设计本身也是不允许同构件模型重叠的,但在实际建模时,因为设计师建模习惯以及建模 工具本身缺乏有效的检查功能,会出现很多同类构件模型有重叠情况出现.
Revit设计建模软 件本身没有提供同类构件重叠检查功能.
同类构件模型重叠,会导致非设计人员对设计理解有误,更会导致造价算量出现差错,因 此,在造价算量产品中依据造价规范要求是不允许有重叠情况出现的.
因为人工检查量大,因 此,造价算量软件中提供了重叠检查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但设计软件中目前还未提供该项功 能,导致人工检查工作量很大(目前可以借助导出到造价算量进行检查再返回修改).
目前发现重叠较多的构件是墙、板、柱等主体构件.
1)墙建模示例:(墙平行重叠如下图) 因此,在同类构件建模时,严禁同一空间位置重叠位置.
(墙正确画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