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单位: 工程名称 交底编号 主送单位 日 期 接收单位 接收人 装运与弃土作业安全交底: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开挖作业面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重叠,或上、下双重作业.
2.浓雾、雨、雪、6级以上大风天气以及夜间照明不足时,仍进行坡面作业.
3.现场无专人指挥、调度,机械车辆不按走行路线行走.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无警告标志.
5.未对坡面上松动的土、石块进行及时清除.
6.作业人员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7.运输车辆超载,人料混载,车辆在行走中卸土.
二、安全注意事项 1.挖掘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2)铲斗回转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和通过.
2.装款机向运输车辆卸上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铲斗动作应缓慢,前翻及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2)在边坡、壕沟、凹坑装卸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米.
(3)在大于3°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
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人料混载,严禁车辆在行走中卸土.
4.开挖作业面应与装发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浓雾、雨、雪、6级以上大风天气以及夜间照明不足时,禁止坡面作业.
6.运输车辆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陡坡、高坡、坑边处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
(2)停卸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与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自卸车卸料时,应防止刮断电线和伤及人员.
7.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8.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
严禁作业人员在危石下方作
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9.弃土场及弃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弃土场的情况进行核查,并严格按设计位置弃土,不得超量堆弃.
(2)应在弃土堆坡脚拦渣坝或支挡结构施工完成后方可弃土.
(3)不得在路堑上方弃土,严禁在不良地质体上、不稳定斜坡上和膨胀土(岩)、黄土等 特岩土堑顶上方弃土.
10.现场应有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应有明显的标志,防止 相互干扰碰撞.
重点强调: 1.现场应有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应有明显的标志.防止相互 干扰碰撞.
2.开挖作业面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3.浓雾、雨、雪、6级以上大风天气以及夜间照明不足.禁止坡面作业.
4.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
严禁作业人员在危石下方作业 饮息和存放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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