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临时用电 第七部分 临时用电 7.1基本规定 标准要求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核、审批, 监理审查.
示意图 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取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三级 TN-S系统 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实行 分箱 分级配电:两级保护是指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必须分 别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至少两级保护.
1. 国 ③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 L 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
总 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临时用电应 箱 定期检查,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并保存相关记录.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132
第七部分临时用电 7.2外电防护 标准要求 ①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 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
建筑物 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 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注:上、下即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③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 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n ②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小动物 进入的措施,宜在门口处设挡鼠板,高度500mm.
③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室顶棚与地 面的距离不低于3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 500mm .
④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 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③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配电室 的门向外开,并配锁,室内应配置挡鼠板、消防器材、 绝缘橡胶垫、应急照明、“禁止合闸”牌、操作规程 及责任公示牌等.
总配电室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