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80 CCS B 11 DB14 山 西省地方标 准 DB 14/T 3044-2024 水土保持科技园建设指南 2024-08-13发布 2024-11-13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4/T3044-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5选址 6调查.. 7规划 8建设内容.
9建设要求 10管理... 附录A(规范性)科技园规划报告编制提纲. 附录B(规范性)科技园规划专项调查表.
附录C(规范性)科技园规划附图. 10
DB14/T304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山西农业大学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永恒、何建华、韩育宇、姚亚美、贾芳、马占东、李兴燕、郭圣浩、李慧玲、 王鑫、赵楠、习玉森、薛丽萍、刘志刚、聂兴山.
首 包 II
DB 14/T 3044-2024 水土保持科技园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科技园的基本规定、选址、调查、规划、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管理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水土保持科技园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77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GB/T1577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 GB/T16453(部分)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297 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规范 SL27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SL/T335水王保持规划编制规范 SL419水土保持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SHAN 水土保持科技园 指具有一定规模、代表所在区域水土液失特点,应用永土保持新质生产力理念、技术与模式,具备 水土保持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技术推广等功能的园区.
注:后文简称为“科技园” 3.2 科学研究型科技园 指以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为主要功能,具备一定的科研试验场所及相关仪器设备,以科学研究为目标, 具有稳定经费投入和专职科研人员,研究和探索水土保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等, 并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实践的园区.
3.3 科普教育型科技园 指以水土保持科普教育为主要功能,具备完善的示范模型、先进的导视系统和体验设施,以普及水 土流失、水土保持基础知识、宣传水土保持成效、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为目标,具有教育实训能力和 安全保障,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的园区.
DB 14/T 3044-2024 3. 4 技术推广型科技园 指以水土保持技术推广为主要功能,具有因地制宜、系统治理、精准防治的高标准水土保持治理措 施,工程维护及效益好,以提高水土保持新质生产力为目标,展示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品 种、新工艺、新方法等的园区.
4基本规定 4.1科技园的功能分区明确,治理措施效果明显,能体现水土保持科技创新成果.
4.2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打造水土保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样板.
4.3科技园符合所在的市、县级社会总体规划,并纳入本级水土保持规划.
4.4科技园土地权属清晰、手续完备.
园区面积不小于20hm.
5选址 5.1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易于建设,有利于科学研究、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
5.2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特征具有代表性.
5.3水土流失治理基础较好,水土保持治理经验丰富,水土保持率高于当地平均值.
5.4具备建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区、试验研究区、科普宣传区等各功能区的空间.
6调查 6.1在科技园规划设计前应对该区域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内容按照GB/T51297的规定执行.
6.2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重点调查面蚀、沟蚀强度和分布,产沙规律和人为因素等.
6.3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重点调查侵蚀部位、泥沙运移规律和人为因素等.
6.4调查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及配置情况.
6.5调查基础设施和交通情况,包括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科研试验场所、科普宣传设施、水土 保持和现代农业展示等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等.
7规划 7.1以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现状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园区的建设规 划方案.
规划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耕作措施合理配置,突出新的科研成果应用,推广先进的水土流 失治理技术.
水土保持措施应符合GB/T16453(部分)的要求.
7.2应符合当地水土保持规划.
7.3应明确园区类型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划分各个功能区.
7.4规划建设期一般为3年~5年,按照SL/T335的规定执行,按程序报批.
规划报告提纲、规划专 项调查表和规划附图分别按照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执行.
8建设内容 8.1总体布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