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交付技术指引 房建分册
目次 目次 1 1总则.. .1 2术. .2 3基本规定. .4 3.1一般规定.. 3.2文件组织规则 .. 3.3文件命名规则 ..6 3.4系统分类 .8 3.5颜色配置 .8 3.6构件命名 ..8 3.7分类编码. ..8 3.8构件编号 .9 3.9模型单元关联关系 3.10版本管理 10 3.11项目信息 10 3.12坐标系统, 10 3.13轴网与标高 11 3.14模型单位, 12 3.15BIM软件基本要求 12 4模型构建、表达及交付 13 4.1一般规定 13 4.2模型单元构建及表达 13 4.3交付物表达 15 4.4审查要求. 15 4.5成果交付 16 4.6交付协同. 17 5实施指引 18 5.1建模准备 18 5.2模型建立 18 5.3模型审查 19 5.4成果交付 19 6构件级模型单元交付精度, 20 6.1一般规定 20 6.2总图专业 20 6.3建筑专业, 21 6.4结构专业 22 6.5电气专业 23 6.6智能化专业 24 6.7给排水专业 27 6.8暖通空调专业 28 6.9燃气专业 29
6.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专项 29 6.11钢结构专业 30 附录A总图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31 附录B建筑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附录C结构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56 附录D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专项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72 附录E钢结构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81 附录F 电气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 8 附录G智能化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135 附录H给排水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 177 附录」暖通空调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211 附录K燃气专业常见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 .246 附录L系统分类. . 254 附录M系统颜色设置 . 258 本指引用词说明 264 引用标准名录. . 265
1总则 1.0.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按期完成我市既有 重要建筑BIM建模工作任务,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21)103号)和《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BIM建模工作方案》的要 求,指导各实施主体开展建模工作,规范既有重要建筑BIM建模工作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和成果交付质量, 并满足导入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CIM平台)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指引.
1.0.2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BIM模型的创建、交付,各实施单位现有的既有重要建筑BIM模型 应按本指引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1.0.3既有重要建筑BIM模型数据应满足CIM平台的接入与应用需求.
因CIM平台的业务在探索,既有重要 建筑BIM建模要求需要逐步完善,除建筑专业为基础数据进行全要素建模外,其他专业应根据业务应用需 求进行分级建模,模型单元的精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标准级、精细级、探索级,其中探索级不应低于精细 级要求.
1.0.4标准级为满足城市CIM平台需求,精细级为满足智慧园区、智慧建筑BIM运维需求,探索级由各实施 单位根据各自的应用需求参考本指引进行个性化制定,业务需求与建模精度原则详见下表: 业务需求 专业 标准级 精细级 探索级 空间管理 建筑 (房间) 分层分户分房间 分层分户分房间 总图 消防栓、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管理 消防相关系统全建模 机电 消防主要设备 总图 人防出入口、通风口 人防管理 人防相关系统全建模 机电 人防主要设备 建筑(房间) 分层分户分房间 分层分户分房间 根据探索级应用需求(如室内 安防管理 总图 视频监控 公共安全相关系统全建模 导航、人员、招商、巡检、保 机电 视频监控 洁等)进行详细制定,井满足 总图 道闻、停车位 本指引精细级的各项要求.
停车管理 弱电专业全建模(含车位引导系统 机电 道用 充电桩系统等) 建筑 主要维护结构全建模 建筑专业全建模 双碳管理 建筑 (房间) 分层分户分房间 分层分户分房间 机电 主要机电设备、电梯 机电专业全建模 结构安全计算 结构 仅需建筑的基本结构信息 结构专业全建模 1.0.5BIM构件级模型单元精细度对应《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中CIM模型的5~7级要 求,标准级对应CIM5级,精细级对应CIM6级,探索级对应CIM7级.
1.0.6既有重要建筑BIM建模流程管控应包含以下步骤:建模准备、模型建立、模型审查、成果交付,详见 第1页
本指引第5章.
1.0.7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BIM模型的创建,除应符合本指引外,且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市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也称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由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组成)、工业建筑(由厂房建筑、仓储建 筑和物流建筑组成)及其配套工程设施.
2.0.2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简称BIM,即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 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当它作为一种三维动态可视化电子版文件时,可简称模型.
2.0.3 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 简称CIM,对城市物质空间对象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以数字三维模型为载体关联社会实体、建设行为、 监测感知等相关信总,构建的城市信总有机综合体.
2.0.4模型单元modelunit 建筑信息模型的基本构成,即建筑信总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对工程对 象的数字化表述.
2.0.5 工程对象engineering object 构成建筑工程的建(构)筑物、系统、设施、设备、部件、零件等物理实体的集合.
2.0.6 属性信息 attribute information 能以数字、文字、字母、符号等文本形式表达的,用以反映模型、模型单元及其对应工程对象各种性 状的资讯.
按语句逻辑,属性信息可表达为“A的B是C”:按自身构成,它一般包括信息名称、信息内容 和信息单位三部分:按类别和产生阶段,它一般包括身份信息、定位信息、系统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 息、销售信息、造价信息、施工信息和运维信息等子类信息.
2.0.7身份信息 identity information 用以表征模型单元(工程对象)的名称、编号和编码等身份要素的属性信息.
2.0.8定位信息 location information 用以表征模型单元(工程对象)的项目内部定位、坐标定位和占位尺寸的属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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