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3.040.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920-2024 代替GB5920-2019等 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and systems for 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2024-09-29发布 2025-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5920-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同一型式判定 5总体要求 6光源要求 7配光性能要求 8光信号装置的色度要求 9试验方法 10检验规则 11标准的实施 ] 附录A(规范性) A2类前位灯的特殊规定 KI 附录B(规范性) 光信号投射功能的特殊规定. 附录C(规范性) 最小配光角度范围 17 附录D(规范性) 光强分布 1Z
GB 592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5920-2019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廊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GB11554 2008(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GB15235-2007(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GB17509- 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18099-2013(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GB18408-2015《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GB18409-2013(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GB23255-2019《机动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3.与GB5920-2019、GB11554-2008、GB15235-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及其定义(见3.1 3.2、3 4.2、3.10、3.11); b)删除了3类装置、4类装置转向信号灯类别(见GB17509-2008的4.1) c)增加了顺序开启的转向信号灯要求(见5.2.2); d)增加了光信号投射功能及要求(见5.3): e)增加了制动灯的视表面面积要求(见5.5); f)更改了“光源要求"(见第6章,GB5920-2019的5 1.3和5 1.4、GB15235-2007的5.3和 5.4 GB 18408-2015 的5 2、GB 18409-2013 的 5.1.2 和I5.1.3.GB 11554-2008 的 4.1.2 和 4.1.4 GB 17509--2008 的 6 3 和I 6 4 GB 18099-2013 的 5.1.2 和I 5.1.3 、GB 23255-2019 的 5.2 和 5.3); g)更改了配光角度范围内的光强最小值的要求(见7.2.1,GB5920-2019的5.2.3.5和5.2.3.6、 GB 17509-2008 的 6 5.4.1) ; h)增加了慢行灯功能及要求(见7.2.2); i)更改了各功能的光源失效时的要求(见7.3.GB5920-2019的5.2.5,GB15235-2007的 5 5.5 GB 18409-2013 的 5.3.3 GB 11554-2008 的 4.2.2 GB 17509-2008 的表1脚注 &GB 180992013 的 5.3.2 .GB 23255-2019 的9 5.6.4); j)增加了A2类前位灯功能及要求(见附录A): k)增加了倒车灯路面光强要求[见D.2.6b)]: 1)更改了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配光测试点与牌照板尺寸的关系(见D.2.9,GB18408-2015的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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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920,1986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2008年第三次修订, 2019年第四次修订: GB11554,1989年首次发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 GB15235.1994年首次发布,2007年第一次修订;
GB59202024 GB17509.1998年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 GB18099,2000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 GB18408,2001年首次发布,2015年第一次修订: -GB18409,2001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 GB23255,2009年首次发布,2019年第一次修订.
GB 5920-2024 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 1范围 色度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O类汽车使用的前位灯、后位灯、转向信号灯、制动灯、倒车灯、示廊灯、 驻车灯、昼间行驶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后雾灯、慢行灯、侧标志灯、光信号投射单元等光信号装置及系 统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目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UNR37联合国关于批准用于已获认证的机动车及其挂车灯具中的灯丝灯泡的统一规定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filnment lamps for use in approved lamp units of pow er-driven vehicles and of their trailers) 联 合国 (UN) UNR128联合国关于批准用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已获认证的灯具的LED光源的统一规定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light emitting diode ( 1.ED) light sources for use in ap- proved lamp units on power-driven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I联合国 (UN) R.E.5联合国关于光源类别通用规范的决议(ConsolidatedResolutionon the mon specification of light source cntegories) 联 合国 (UN) 3术语和定义 GB47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信号装置light-signalling device 用于向其他道路使用者发出光信号,表明车辆存在或运动状态的改变,实现一项或多项功能的单元 或单元组.
注:本文件中简称*装置”包含前位灯、后位灯、转向信号灯、制动灯、倒车灯、示廓灯、驻车灯、昼润行驶灯、后牌照 板照明装置、后雾灯、慢行灯、侧标志灯、光信号投射单元中的一项或多项.
3.2 光信号系统light-signalling system 用于向其他道路使用者发出光信号,表明车辆存在或运动状态的改变,由同侧或两侧的多个装置及 控制器等组成的系统.
注:本文件中简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