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局部修订条文 (2019年版) 说明:1.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 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中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7.2.1防撞护栏防护等级分为六级,各等级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防撞护 栏的防撞等级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防撞护栏的碰撞条件与设计防护能量防撞等级及主要技术指标 防护等级代码 碰撞条件 设计防护 防撞等级 能量 路侧 中央分隔 碰撞车型 车辆质量 碰撞速度 碰撞角度 碰撞能量 护栏 带护栏 (t) (km/h) () (kJ) 小客车 1.5 6080 B Bm 20 大客车 10 40 20 70 小客车 Am 1.5 100 20 A 大客车 10 60 20 160 SB SBm 小客车 1.5 100 20 大客车 10 80 20 280 SA SAm 小客车 1.5 100 20 大客车 14 80 20 400 SS SSm 小客车 1.5 100 20 20 520 大客车 18 80 HB HBm 小客车 1.5 100 20 640 1
大客车25 80 20 注:设计交通量中,大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t)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 20%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7.2.2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 因素的基础上,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70kJ 时,护栏可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并进行设计:当防撞护栏的设计防护能量需要 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高于640kJ520kJ时,护栏应确定特殊的碰撞条件并进行设 .
7.2.3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气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用不 同防护等级的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城市 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 级和结构行驶.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用混凝土护栏.
2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用金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 栏.
3钢结构桥梁及需减小桥梁恒载时,宜采用金属梁柱式护栏.
4当道路弯道、交叉口、出入口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 用通透性较好的金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5冬季风雪较大地区,可选用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2
7.2.3A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安全性能 要求.
7.2.4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1的规定; 表7.2.4-1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件 设计速度(km/h) 使用条件 100、80 60 50、40 30、20 一般路段、匝道、通道、涵洞 A B B B 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 线、靠近构造物路段:车辆越出路外 A B B 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路段和匝道 高陡坡、高挡墙、临河水临空路 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二次严重 SA SB A B 事故的路段和匝道 邻近其它快速路、高速公路、人流密 集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 SS SA SB A 生重大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和匝道 注:表中50km/h、40km/h、30km/h和20km/h为匝道设计速度.
2主干路的路侧宜设置防撞护栏.
主干路、次于路与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 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7.2.4-2的规定.
表7.2.4-2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用条 件 设计速度(km/h) 使用条件 60、50 50、40 30、20 不设人行道的涵洞、通道一般路段、匝 B B = 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 靠近构造物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 A B B 生重大事故的路段和匝道 高陡坡、高挡墙、临河水临空路段:车 SB A B 3
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二次严重事故的路 段和匝道 邻近其他快速路、高速公路、人流密集 区域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重 SA 8s A 大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和匝道 3次干路、支路的路侧一般不设置路侧护栏,当车辆越出路外可能发生严 重事故或严重二次事故的路段,宜设置防撞护栏.
次干路和支路路侧防撞护栏 的防撞等级参照主干路设置: 3邻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干线铁路、轨道交通、水库、危险品仓储油 库、高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7.2.4-1或 7.2.4-2规定的防护等级基础上提高1个及以上等级应对防撞护栏进行特殊设计.
7.2.7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桥梁车行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行道外侧 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进行防护,高路缘石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 设计规范》CJJ11的相关规定.
供机动车行驶的桥梁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桥 侧护栏宜设置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两侧分车带上,双幅式桥梁中央 分隔带护栏与桥侧护栏的防撞等级相同,单幅式桥梁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设置参 照路基段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原则设计: 2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
设计速度为60km/h的城市主王 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25cm以上高路缘石,设置高路缘石 时,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得小于2.0m,路缘石高度宜为25cm~35cm.
32设置防撞护栏时,桥梁防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城市道路桥涵护栏防 撞等级的适用条件应符合表7.2.7的规定.
表7.2.7桥梁防撞护栏防护等级 设计车速(km/h) 使用条件 100、80 60 50、40 30、20 二般桥梁 SA、SASB、SBA、Am B 4
m 跨越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 交通或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路段 SS、SSm SA、SA SB、SB A 的桥梁 m m 3次干路、支路桥涵护栏防撞等级可参照表7.2.7中设计速度为40km/h的 主干路的标准选取: 4因桥梁线形、桥梁高度、桥下水深、车辆构成、交通量或其他不利现场 条件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应设置桥梁防撞护栏,且经综合论证, 可在表7.2.7的基础上提高1个及以上等级,其中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桥梁、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防护等级宜采用HB级别,跨 越铁路的桥梁应按照相关铁路行业标准要求设置防撞护栏.
邻近或跨越干线铁 路、水库、油库、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桥梁护栏应确定合理的碰撞条 件并进行特殊设计: 5快速路与主于路的小桥、涵洞、通道处应设置与路基段形式相同的防撞 护栏.
7.2.9不同防护等级或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刚度的防撞护栏之间连接时的衔接 ,应进行过渡段设计设置过渡段,使护栏的刚度逐渐过渡,并形成一个整体.
防撞护栏过渡段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所连接防撞护栏中较低的防护等级,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桥梁防撞护栏与路基防撞护栏的结构形式不同时,应进行过渡段设计.
相邻路基未设护栏时,桥梁防撞护栏应进行端部处理.
2与隧道洞口位置衔接的路基段或桥梁段防撞护栏应进行过渡段设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