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40 QB CCS X69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583-2023 代替QB/T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Cellulase preparations 2023-12-20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58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2583-2003《纤维素酶制剂》,与QB/T2583-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按产品应用领域”的产品分类(见4.2); b)删除了“净含量”(见2003年版的5.1): e)删除了“CMCA-VIS”的总酶活力要求(见2003年版的表1): d)增加了“干燥失重”“细度”的要求(见5.2); f)增加了“安全要求”(见5.3): g)删除了“净含量”的试验方法(见2003年版的6.1): h)删除了“甲基纤维素(粘度法)酶活力CMCA-VIS”的试验方法(见2003年版的6.3.3): i)增加了“干燥失重”“细度”的试验方法(见6.3、6.4): ),,,,,,( 2003年版的6.5、6.6、6.7、6.8、6.9和6.10): k)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3年版的第7章): 1)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8章,2003年版的第7章): n)删除了“甲基纤维素(粘度法)酶活力(CMCA-VIS)测定方法”(见2003年版的附录C).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SAC/TC64/SC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丰原发酵技 术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山东隆科特酶制剂 有限公司、英联酶制剂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白银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杰能科(中国)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湖南鸿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野酶制剂(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安琪酶制剂(宜昌) 有限公司、广州焙乐道食品有限公司、青岛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帝斯曼(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科 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楠楠、詹志春、王舒、樊慧俐、王晋、钱娟娟、装静、俞峰、齐延芳、周俊、 王友谊、喻晨、高铁成、陈亮珍、杜建华、杜显光、周樱、周娜娜、刘明、王洁、张法玲、袁琳、安娟、 王健蕾、易鸣、李英玉、胡驶鹏、李斌、童远洋、管轶男、纪传侠、李晓毅、焦思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QB/T2583-200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B/T2583-2023 引言 纤维素酶指能协同降解纤维素,使之变为纤维寡糖、纤维二糖和葡萄糖的一组酶系,主要包括 内切-β-1 4-葡聚糖酶、外切-β-1 4-葡聚糖酶和β-葡萄糖苷酶等,不同微生物来源的纤维素酶制剂产品 中三种酶组分的含量比例不同.
且由于天然纤维素底物结构的多样性,在多种酶的复杂协同作用下,各 种中间产物及终产物的抑制等因素影响,导致最终的表观酶活力存在差异.
因此,各实验室需严格 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底物、pH、反应时间与温度等条件,以获得较好的重现性和再现性.
QB/T 25832023 纤维素酶制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纤维素酶制剂的感官、理化和安全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发酵法生产的纤维素酶制剂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QB/T1803工业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 QB/T1804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纤维索酶cellulase 在各种酶组分的协同作用下,能降解纤维素为纤维寡糖、纤维二糖和葡萄糖的酶.
3.2 纤维素酶制剂celulase preparations 以提取、纯化的纤维素酶(3.1)为主要催化活性组分,通过制剂等工艺制得的产品.
注:制剂工艺中可能加入有助于产品贮存、稳定和使用的配料.
3.3 滤纸酶活力单位filter paper enzyme active unit;FPA 在特定条件下,1min内水解滤纸底物产生相当于1μmol葡萄糖的还原糖所需要的酶量.
注:以FU表示.
3.4 羧甲基纤维素酶活力单位carboxymethylcellulose active unit;CMCA 在特定条件下,1min内水解甲基纤维素钠底物产生相当于1μmol葡萄糖的还原糖所需要的酶量.
注:以CU表示 3.5 纤维素酶活力cellulase activity 纤维素酶制剂酶活力enzymeaactivity of cellulase preparations 为1g(或1mL)纤维素酶制剂(3.2)含有的滤纸酶活力单位(3.3)或甲基纤维素酶活力单位(3.4).
注:以FU/g、FU/mL、CU/g或CU/mL表示.
QB/T2583-2023 4产品分类 4.1按产品形态分为固体剂型和液体剂型.
4.2按产品应用领域分为食品工业用和其他工业用.
4.3按产品适用pH分为酸性、中性和碱性.
5要求 5.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周体剂型 液体剂型 色泽 类白色至黄褐色,色泽均一 淡黄色至深褐色 状态 粉末或颗粒 液态,可有少量凝聚物 气味 有特有气味,无异味 5.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周体剂型 液体剂型 纤维素酶活力 FPA/ (FU/g 或 FU/mL) > 50 CMCA/(CU/g成CU/mL) > 2 000 干燥失重/(%) 10.0 细度(通过网孔尺寸0.40mm的试验筛)% - 90 - pH 4.0~7.0 也可按供需双方约定酶活力要求执行.
不适用于颗粒产品.
5.3安全要求 食品工业用产品应符合GB1886.174规定,其他工业用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于洁净、干燥白瓷盘或类似容器,观察其色泽、状态、唤其气味.
6.2纤维素酶活力 按照附录A或附录B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