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有限公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以及十九 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履行中央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 社会责任,全面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要求,推动中 建集团《关于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意见》落 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2 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 1.2.2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保支条例》) 1.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2019)18号) 1.2.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劳务管理手册(试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 公司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建集团《关 于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建市字 [2020]107号)、《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及管理口径所属各级企业.
1.4 管理原则 1.4.1 全方位管理原则:《保支条例》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建设单位、施 工承包方、分包方、劳务工人等相关各方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方须 严格落实本角色工作职责.
1.4.2 全过程管理原则:办法覆盖工程项目承接、分包招采、分包合同签订、 分包结算、人工费支付、农民工工资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代发、 工人退场的全过程,对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工资发放流程见 《农民工工资发放流程图》(附件1).
1.4.3 协同管理原则: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协调抓落实,工程(劳务)、 商务、财务、市场、合约法务、人力资源、企业策划与管理、信息化 管理等相关业务线要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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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风险防控原则:须加强法务管理工作,各级法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法律 咨询意见和法律解决方案.
严格防范超合同支付、分包单位拖欠农民 工工资、恶意讨薪,以及由此带来的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
1.4.5 底线管理原则:杜绝因管理不力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政府通报 批评、遭受行政处罚等问题.
2 劳务管理体系 2.1 组织架构 2.1.1 企业层面 2.1.1.1 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建立劳务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 资支付管理、劳务维稳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2.1.1.2 2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 管工程(劳务)、商务、财务的领导任副组长,工程(劳务)管理部门 牵头,商务、财务、法务、工会等业务部门协同开展.
2.1.1.3成立劳务维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劳务、 维稳分管领导,负责企业劳务维稳和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2.1.2项目部层面 2.1.2.1项目部要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 长由分管劳务管理工作的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工程、商务、 财务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结合属地政策要求编制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劳务维稳应急管理等制度或实施方案.
2.1.2.2项目部应设置劳务管理岗位,依据工程项目特点,合理配置项目专职 劳务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专管员”),原则上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均应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具体人员配置数量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 不同施工阶段确定.
同一单位有多个项目或收尾工程相邻时,可根据 实际情况,采取合并劳务管理的形式配置专职劳务管理员.
2.1.2.3工程部为项目劳务管理主责部门,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项目劳务 专管员应具备较丰富的劳务管理经验,原则上至少具备施工一线2年 以上工作经验,按要求持证上岗.
2.2 工作职责 2.2.1 企业层工作职责 2.2.1.1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制定相关制度.
2.2.1.2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考察、管理合格分包单位名录、选择分包单位、签 订分包合同、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处理与激励分包单位、管理不良行 /
为名录.
2.2.1.3根据项目属地政府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各项保函、保证 金实施管理.
2.2.1.4根据项目属地政府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批、上缴、回收等工 作.
2.2.1.5 监督项目按照《保支条例》规定和项目属地政府要求实施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
2.2.1.6 5对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 核和服务.
2.2.1.7 组织项目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工作,动态识别并消除风险 隐患.
2.2.2 相关部门职责 2.2.2.1 企业策划与管理部:负责从企业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职责分工、流 程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
2.2.2.2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保支条例》要求设置企业、项目劳务管理岗 位,明确岗位任职资格标准,督导配备专职劳务管理人员,按上级要 求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岗专业职业发展通道,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组织劳务管理员参加技能提升与取证培训等.
2.2.2.3分包招采部门:按照企业职能划分,开展分包采购.
落实法人直营, 杜绝转包挂靠.
在招标采购中,将《保支条例》对分包方应承担的各 项责任要求,落实到分包招标文件、分包合同中.
负责测算分包工程 款中人工费占比,为分包合同确定人工费提供依据.
2.2.2.4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保支条例.
负责监督分包方与所 属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负责完成工人的实名制信息系统采集、 录入,定期通报用工、考勤情况:负责提取考勤信息,审核工人工资: 负责收集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等资料并进行归档: 负责维权信息公示管理:负责分包人员进退场管理.
2.2.2.5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日常管理及销户工作:负 责编制人工费资金支付计划:协助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并负责代发农民 工工资:负责建立和登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台账,妥善保存印鉴卡 和相关协议及开户资料以备检查.
2.2.2.6商务管理部:负责分包工程款(人工费)结算,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 审核:负责总结提炼人工费构成规律,测算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人工费 占比,为承包合同约定人工费占比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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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合约法务部:负责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法律咨询等工作:负责分包资 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涉劳动争议调查等不良信息记录工作: 负责编制并发布分包合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在建项目补充协 议示范文本:负责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劳务主管部门处理各 类劳务纠纷,负责应诉.
2.2.2.8 3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软件、硬件的配置,技术方案设 计等工作:负责对接中建电商等软件供应商,优化平台功能:组织系 统应用培训,及时跟踪服务,加强技术指导、问题收集和信息, 持续改进系统相关问题.
2.2.2.9市场部:工程承接时,市场管理部门要重点考察建设单位资金状况, 确保其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来源 充足.
负责补充完善项目主合同,要求业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月结算并支付农民工工资费用.
2.2.2.10科技部:项目中标后,合理设计总平面布置,确保门禁系统安置在进 入施工现场的必经之路.
2.2.2.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作业过程的 安全监管,协助劳务管理员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
2.2.2.12社会事务部(工会工作部):负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动保护 监督检查机制.
2.2.2.13门禁设施采购部门:负责项目实名制门禁设备的采购工作,督促硬件 供应商提供系统维护、服务等工作.
2.2.2.14纪检监督工作部:对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农民工工资支 付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2.3 项目部工作职责 2.2.3.1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订项目实施 工作方案.
2.2.3.2开展工人入场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2.3.3开展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配置实名制管理软硬件设施,做好系统维 护等工作.
2.2.3.4 督促分包单位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
负责进出场工人实名 制信息的采集、核实与录入,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等工作.
2.2.3.5 开展人员进出场考勤管理,审核分包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协助 农民工办理工资银行卡,负责农民工工资代发.
2.2.3.6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台账、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并按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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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设置“建筑工人维权信息告示牌”,处理劳务纠纷、.
2.2.4 分包方职责 2.2.4.1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分包单位应在进场施工前依据法律法规、政府规 定与其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 实性.
2.2.4.2开展实名制管理.
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按照总 承包单位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用 工实名登记,管理并约束工人进出施工现场打卡考勤.
建立实名制用 工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2.2.4.3按要求向总包方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书.
2.2.4.4核定农民工工资.
分包单位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应按月 考核现场劳务工人工作量,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编制工资支 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款一并提交施工总 承包单位审核.
2.2.4.5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
分包方根据总包方审定的工资支付表编制工 资支付台账,并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
台账须提交总包项目部 备案,并至少保存3年.
2.2.4.6处理内部纠纷和拖欠.
分包单位应处理好与其劳务班组的内部纠纷和 款项拖欠.
杜绝因分包单位与其劳务班组之间的内部纠纷给总承包单 位带来不利影响和损害.
2.2.4.7配备劳资专管员.
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规模以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在 施工现场配备数量合理的专职劳资管理员(以下简称“劳资专管员”), 且最少配备一名.
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打卡考勤、工资发 放、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2.2.4.8规范教育培训.
在进场施工前,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管理人员、班 组长、农民工进行工作技能、权益维护、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 的教育培训.
3 工程承接管理 3.1 工程承接时,市场管理部门应牵头相关部门重点核实建设单位资金状 况,确保其具备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资 金来源可靠.
3.2 对新签总承包合同,市场部门应明确建设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方面的责任义务,并将其列入双方合同内容: 3.2.1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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