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 建建函[2019】2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 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开工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 为推动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目标 任务,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纵深推进建设项目标 准化管理,科学有序、安全优质推进铁路建设.
现就高速铁路建 设项目开工标准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树立质量核 心意识,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对照开工标准化内容,建立健全管 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流程,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加强工程质量 安全和技术管理,强化现场人员、物资和机械设备配置,全面推 进建设项目、标段、单位工程开工标准化工作,为创建精品工程 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项目开工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标
准化管理体系文件,明确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流程、标准化要 求等.
(二)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项目工期、施工 方案、施工资源配置等重要事项以及工程措施.
(三)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对,组织做好施工图设计优化、 施工图审核,减少设计差错漏碰,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
(四)做好外部协调,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及时与地方相关 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含环保拆迁)实施协议.
与相关产权单位 签订拆迁框架协议,组织设计单位做好三电、管线迁改设计和现 场迁改内容调查确认工作,与产权单位及时签订补偿协议.
(五)初步设计批复后,及时向地方国土部门提交用地红线 图,办理正式用地报批手续,并跟踪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按 照国家、总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开工条 件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
三、标段开工 (一)开工标准化内容 标段开工标准化内容包括管理制度、人员配置、机械设备、 物资(材料)、工地布置、技术管理、信息化、建设用地、环水 保等(详见附件1-3).
1.管理制度 施工、监理单位按照项目实际和建设单位要求,建立质量安 -2-
全、技术、设备、物资、环水保、教育培训、奖惩等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全面,报审手续完备.
2.人员配置 (1)管理机构.
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和承发包合 同规定,设置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
(2)人员配备.
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 技术人员的资格和数量应满足合同规定和现场实际需要.
(3)人员培训.
上岗人员已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特殊工种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3.机械设备 主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备应符合投标承诺、施工组织设 计文件要求,报验手续完备,满足标段工程开工需要.
4.物资(材料) 主要物资(材料)满足施组要求,报验手续完备.
物资 (材料)应有一定储量,满足标段工程连续施工需要.
5.工地布置 (1)办公区和生活区.
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批复意见建成, 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满足办公 及生活需要.
(2)试验室.
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资 格、数量和试验室检测能力,满足合同要求和现场检测需要.
(3)材料加工场.
材料加工场应设置围墙或围栏,实行封 -3-
闭管理,合理设置材料储存区、加工区、(半成品)成品区等.
(4)预制场(梁、板、小型构件).
根据大临设计和施组规 划布置预制场,合理布设满足工程需要和工期要求的各项设施.
(5)拌和站.
拌和站建设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总 公司规定,拌和站的生产能力应满足最大批次混凝土需求.
(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物资材料应按品种、 规格等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
(7)库房.
库房应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 检查更新,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8)施工便道(便桥).
便道(便桥)平纵断面和结构安 全满足设计要求,路面宽度、承载能力应满足大型施工机械、重 载车辆通行需要.
6.技术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按照《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批手续完备.
(2)监理规划.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大纲、设计文件、合同 文件等,编制完成监理规划,报批手续完备.
(3)技术交底.
完成各级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安全技术 要求明确,交底记录齐全.
(4)施工图核对.
完成现场施工调查以及施工图核对工作.
(5)施工复测.
完成设计交桩工作,控制网复测成果已经 建设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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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业指导书.
按照《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 制办法》要求,编制完成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完成报批手续.
(7)首件评估.
按照要求,编制完成首件工程评估计划, 工艺试验方案已经监理批准.
7.信息化 建立信息化终端系统,与建设单位铁路工程管理平台互联互 通,实现统一管理、数据同步传输、自动预警、可视监控、应急 通信等功能.
8.建设用地 (1)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2)永久用地.
建设用地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9.环水保 (1)取、弃土场.
取、弃土场土地协议已根据批复意见签 订.
(2)施工现场.
环水保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环水保 专项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需办理补充水保报批手续的,应 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10.其他 (1)交叉跨越施工.
编制完成交叉跨越专项施工及安全防 护方案,报批手续完成.
(2)职业健康卫生.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和铁路总公 司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健康卫生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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