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经审核批准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或方案中的安全技 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的环境、施工、工程结构及作业条件等编制全 面、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其中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 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构筑物、高处作业平台、转料平 台、打桩、隧道等专业性较强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坡度 和护坡支撑,护壁桩等,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设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4)安全网(立网、平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搭设 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临时用电图.
(9)大中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0)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安全.
(11)防火、防毒、防爆、防腐等安全措施.
(12)正在建设的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13)其他.
2、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1)夏季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预防中暑措施.
(2)雨季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a防触电措施:b防雷击措施:c防脚手 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的措施.
(3)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是a施工及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 施、煤炉防煤气中毒措施:b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大模板、临建、塔吊 等的防风倒塌措施:c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d现场防火措 施:e防误食亚硝酸钠等冷冻剂中毒的措施.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提高项目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加强全体 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减少各类安全事故 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全体员工及外来相关方.
2.职责 2.1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和场地及培训人员; 负责评估培训效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2.2安全专员负责编制安全培训教材,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培 训、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安全专项培训以及安排特殊岗位培训,协助、监 督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
2.3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培训教材,并对员工开展项目级安全教育.
2.4各班组负责对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5员工有权利和义务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3.具体内容 3.1三级安全教育 3.1.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关 于安全生产的综合教育培训.
3.1.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专员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相 关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危险因素辨识及应急措施:职业病防治及个 体防护:有关事故案例及公司安全文化等.
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1.3项目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本部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消防器材、应急物品的位置及疏散 路线: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培训教育时 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1.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安排,主要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 安全教育: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培训教育 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1.5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并归 档备存.
3.1.6新员工总培训学时不得少于50学时.
3.1.7未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
3.1.8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相关教材,由安全专员和各生产部门共同编写.
安 全专员负责编写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各部门负责编写各自部门级和班组级安 全教育培训教材.
3.2特殊岗位安全教育 3.2.1特殊岗位安全教育是指项目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安全教育培训.
3.2.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塔吊司、信号工、架子工、施工升降
机司机等.
3.2.3未通过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禁止从事该特种作业.
3.2.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由特岗人员个人保管,安全专员建立特岗人员台账以 便管理.
3.3专项安全教育 3.3.1专项安全教育是指安全专员根据实际需求,针对某项安全问题或环境问 题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3.3.2专项安全教育可以安全专员要求,上级领导指派或部门要求的方式组织进 行.
培训后需要填写培训记录或会议记录.
3.3.3专项安全教育的会议记录或培训记录由安全专员保存.
3.4相关方安全教育 3.4.1相关方安全教育是接待人员对来项目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 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 人员、租赁承包方等进行的专项安全教育.
3.4.2相关方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介绍项目的方针政策,要求外来人员遵守项目的 安全制度,安全作业注意事项等.
3.4.3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宜根据外来人员的服务项目内容确定.
3.4.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3.5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5.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 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3.5.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 时.
3.5.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 20学时.
3.5.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电 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 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5.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5.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至少一次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5.7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4.附则 4.1对于转岗、复岗的人员,需要重新进行项目级及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填写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4.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由安全专员,协助相应的技 术人员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进行专 项安全教育.
4.3安全专员每年应进行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循环培训.
4.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安全专员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5.记录 5.1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5.2培训记录 5.3会议记录 6.执行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施工现场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和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 科学、及时、有效的应对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 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特制订《施工现场事故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荣; 副组长:李俊: 成员:项目各部门成员及施工班组.
2、项目部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讯设备.
3、项目部配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设备:工程车辆、医疗急救箱等.
4、项目部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制度地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演练.
救 援设备要有专人维修保护,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同时结合工程特点,在可能发 生安全事故的地方做好针对性措施,做到预防在先.
5、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要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 时间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上报给公司及安质部门.
上报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队伍负 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救救援情况,伤亡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人员力量的保障: 1、工程设施抢救力量:主要事故所在项目部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救 和安全保障工作.
2、技术力量,项目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 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事故处理: 1)、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 赶赴现场,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协助有 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 据.
2)、对违反生产安全制度或不按生产安全规范操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工区、施工班组其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落实和处理或接受调查和处理.
对参加工伤保险的 伤亡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未参加劳动部门、社 会保险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伤保险的伤亡职工,依照《山西省因工伤亡从业
人员抚恤金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处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须分级进行.
(1)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区域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 部门向项目部及分包商行交底.
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 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 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 (2)一般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会同项目技术组、安全组相关人员对 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同前款: (3)分包商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4)项目安全组有义务对分包商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工种分部分项交底.
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有 针对性的补充交底内容:季节施工应有针对季节气候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
工 程因故停工,复工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书面签字 确认,并存档以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