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3. 160 P57 备案号:49560-2016 DB32 江苏省地方 标 電准 DB32/T 2950-2016 水稻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for water-saving irrigation of rice 2016-05-20发布 2016-06-2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T 29502016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水稻灌涨分区与节水灌溉模式 5水稻节水灌溉实施一般要求 6节水灌溉技术操作要点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江苏省水稻灌溉分区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江苏省水稻灌溉分区特征.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本田期不同节水灌溉模式水分控制指标,
DB32/T 29502016 前言 本规范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排.
本规范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节水与农村供水技术协会、江苏省水利厅农水处、江苏省农村水利科 技发展中心、河海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小马,蔡勇,樊峻江,任瑞英,刘敏昊,吉玉高,冯宝平,郭相平,姚俊琪, 胡乐,高见,孙浩,周纲,王洁.
II
DB32/T 29502016 水稻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水稻节水灌溉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水稻灌溉分区和适宜节水灌溉模式、水稻节水灌溉 技术操作要点.
本规范适用于农田灌排工程体系较为完备的移栽水稻灌溉,不适用于直播稻育苗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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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水稻节水灌溉技术water-savingirrigationofrice 在水稻本田期的各个生育期(返青期、分期、拔节孕穗期、抽穗开花期、乳熟期、黄熟期),以 根层土壤含水率或适宜水深作为农田灌排控制指标,在充分拦蓄降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灌水时间、灌 水次数和灌水量的灌溉技术.
主要技术类型包括:浅水勤灌、浅湿灌溉、湿润灌溉、控制灌溉等.
3. 2 浅水勤灌shallowand frequentirrigation 除分末期烤田与黄熟期落干外,其他生育阶段保持10mm~30mm浅水层的灌溉为主的灌溉模式.
3. 3 以浅水与湿润相结合的灌水模式.
在水稻返青期、孕穗期、抽穗期,以保持10mm~30mm浅水层为主, 在分末期烤田与黄熟期落干,而在其他阶段以湿润为主,浅水与湿润状态交替存在.
3. 4
DB32/T 29502016 在水稻返青期田面保持10mm~30mm浅水层,分期烤田后,其他生育阶段保持湿润状态的灌溅模式.
3. 5 控制灌溉controlledirrigation 除移栽至返青期田面保持10mm~30mm浅水层,返青以后田间不再建立水层的灌溅模式.
3. 6 淹灌flood irrigation 淹灌(又称格田灌溉),是用田硬将灌溉土地划分成许多格田,灌水时使格田内保持一定深度的水 层,借重力作用湿润土壤.
除烤田期和黄熟期外,田面水层一般保持在20~70mm.
3. 7 烤田soildrying in field 在水稻分末期,为控制无效分并改善稻田土壤通气和温度条件,排干田面水层进行晒田的过程.
4水稻灌溉分区与节水灌溉模式 4.1水稻灌溉分区 根据江苏省地理位置、地形、土壤、气候条件、水资源特征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因素,结合原有农 业分区成果,稻作区分为淮北片、沿海片、沿江片、太湖片、宁镇扬片以及里下河片等6个片区.
分区 图见附录A,各区特征参见附录B.
4.2分区水稻节水灌溉模式 4.2.1根据各地水土资源条件及节水灌溉的基础,按分区选择适宜当地条件的水稻节水灌溅技术.
4.2.2淮北片水稻适宜节水灌溉技术为控制灌溉、湿润灌溉和浅湿灌溉: 4.2.3沿海片适宜节水灌溉技术为湿润灌溅和浅湿灌溉: 4.2.4沿江片适宜节水灌溉技术为浅湿灌溉、湿润灌溉:渗漏严重地区,如高沙土地区宜采用湿润灌 溉、控制灌溉等: 4.2.5太湖片适宜节水灌溉技术为浅水勤灌、浅湿灌溉: 4.2.6宁镇扬片山丘区适宜节水灌溉技术为控制灌溉,平原或圩区宜采用湿润灌溉和浅湿灌溉: 4.2.7里下河片适宜节水灌滤技术为浅水勤灌、湿润灌溅和浅湿灌溅.
5水稻节水灌溉实施一般要求 5.1实施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应进行格田平整,格田内平均地面高差宜控制在20mm内.
5.2格田的田埂应牢固,其高度应在附录C中蓄雨上限的基础上增加50mm.
5.3各分区水稻宜按附录C规定的灌水上限、灌水下限和蓄雨上限等调控指标进行灌水.
当土壤含水 率或田面水层低于灌水下限时进行灌溉,每次灌水时不宜高于灌水上限.
5.4遭遇暴南后,当田面水深高于雨后允许深度时再行排水,达到蓄雨上限后的滞蓄时间不应超过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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