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27.140 DB '57 案号:26844-2010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671-2009 报废机井处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practice for scrapped pumping well disposal 2009-12-12发布 2010-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671-2009 目 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本规定 4 报废机井处理技术要求 5 封井验收.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报废机井处理资料表
DB11/T6712009 前言 为规范报废机井的判定、处理技术要求和验收内容,编制本 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有 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昌 平区水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浩、胡孟、席雪莲、胡明罡、窦以 松、孙青松、王文旭、陈知送、胡克、丁建新、赵福生、张晓 辉、李晓亮、郭强、张满富、牛淑珍、唐丽、李宝库.
DB11/T671-2009 引言 报废机井处理是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机 井报废后,如不及时进行处理,地表污染物、污水易通过报废机 井渗人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不同含水层之间的水体越层交换 会加速污染物的扩散:井口棵露,易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 威胁.
因此,为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防止地下水污 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对报废机井及时采取处理 措施.
DB11/T671-2009 报废机井处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井报废的判定、处理技术要求及验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各类机井的报废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96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CJJ10供水管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13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SL256机井技术规范 建设部2004年第218号公告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 使用技术 3基本规定 3.1机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水量、水质不满足使用要求且无 法修复或修复价值较低时,应予以报废: a)井管被泥沙等淤积,磨损水泵; b)地下水位下降无法安装水泵机组,或机井干涸: c)水质发生变化或遭受污染,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或使用 要求: d)井身结构或井管破坏,异物堵塞: e)过滤管损坏或淤塞失效; f)井位用地性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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