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 140 P58 DB34 安徽省地方标 准 DB34/T2920-2017 大型灌区供水调度规程 The regulation of water supply in large irrigation areas 2017-09-15发布 2017-10-1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2920--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本标准起草人:王代林、陈来宝、刘志、朱维猛、何效平、万义周、李友生、蒲蕊、汪剑安、朱红、 王东侠、金犁、李国齐、严嘉国、赵启忠、陈刘华.
DB34/T 2920-2017 大型灌区供水调度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灌区供水调度术语和定义、总则、供水计划、调度权限、调度程序、应急调度和 综合管理.
本标准适用大型灌区供水调度,中型灌区供水调度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303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 SL21降水量观测规范 SL482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706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灌区管理单位Irrigation area management unit 灌区范围内负责灌区工程管理、配水管理、安全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各级常设管理机构.
3.2 灌区统一管理单位Unifiedmanagementunitofirrigation area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负责大型灌区主要水源供水统一调度和控制性骨干工程、骨 干渠段管理运行的专业管理机构.
3.3 供水计划Water supply plan 灌区各个时期从水源引取水量和向各级渠道(或各用水单位)的配水流量、配水次序和配水时间等 的计划. 3.4 灌溉制度Irrigation Scheduling
DB34/T 2920--2017 按作物需水要求和不同灌水方法制订的灌水次数、灌水时间、灌水定额及灌溉定额的总称.
3.5 灌溉保证率dependability of irrigation 灌溅用水量在多年期间能够得到保证的概率.
4总则 4.1调度任务:在保障灌区工程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度供水水源,最大限度满足灌区生活、生 产和生态等用水需求.
4.2调度原则:兴利服从防洪、发电服从供水、局部服从整体: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分 级分部门负责:以供定需、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综合利用、绿色发展:优先保 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
4.3应明确灌区管理单位调度权限和职责,宜实行专职调度:调度应掌握的资料见附录A.
4.4调度应根据用水需求、水源情况、天气情况实施,按照灌区工程设计参数、指标和实际工况控制 运用.
4.5不同水源的调度方案: -以大型水库为主要水源的自流灌区,应按SL706的规定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当灌区水源水库 数量较多时,应制定多库联合调度方案,原则上优先安排库容较小、防洪标准较低的水库供水.
水库和渠道建有水电站时,应通过发电放水供给灌区用水,当发电流量不能满足供水需求时, 可动用其他设施供水.
一以江、河、湖泊为主要水源的引提水灌区,应编制灌区枢纽工程调度运用方案和枢纽水闸、泵 站、涵间等相关工程的调度方案,并确定相应的水位、流量等控制指标.
一蓄引提相结合的多水源灌区,应综合分析水源状况,分别确定各类水源运用条件和水位、流量 控制指标,制定多水源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和各主要水源工程的调度方案,分区确定供水量与供 水过程.
在确保防洪安全基础上,应充分利用非灌溉期和丰水期的来水充蓄库塘堰.
4.6灌区管理单位应依据经批准的灌区工程设计和现状工况,规定引配水水闸、泵站、渠道及渠系建 筑物等工程运用的控制指标,制定操作规程.
水闸、泵站、反调节水库等工程的运用,应与上下游工程 相配合,与渠道的输水能力相适应.
4.7灌区管理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充分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强科学研究,积极开展水情自动测报、 供水调度自动化和优化调度等工作,不断提高灌区供水调度水平.
5供水计划 5.1供水计划包括水源引提水计划和配水计划两部分,供水计划内容应包括水源来水或蓄水现状及预 测,灌区枢纽工程引水时间、流量、水量,各级渠道控制站点配水时间、流量、水量,灌区种植结构、 主要灌溅作物面积与分布、灌水定额,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轮灌或续灌的安排.
灌溉供水计划宣 按灌溉期编制,有明显用水时段划分的可分阶段编制.
5.2引提水计划由灌区统一管理单位,按照蓄丰补枯原则,依据经批准的灌区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许 可,根据灌区初期蓄水、预测来水和各单位的用水需求等,综合平衡可供水量和需供水量进行编制.
有 城市供水任务的灌区应包括城市供水引水计划.
5.3配水计划: 2
DB34/T2920--2017 配水计划由灌区管理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编制,将渠音计划引取流量、水量由上而下逐级 分配给管理范围的各级渠道或用水单位,包括应分配的水量、流量、用水次序和用水时间等.
配水计划宜分为二级或三级.
一各级配水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上报、审核、汇总,最后由灌区统一管理单位对各级配 水计划进行总汇、终审和集成,与水源引提水计划有机衔接形成灌区供水计划印发实施,并按 规定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防汛抗早指挥机构备案.
5.4灌区管理单位应制定灌区主要作物的灌溉制度,测定灌溉水利用系数:应分析灌区种植结构和各 种水源可供水量现状(含主要供水水源、灌区内部蓄水),按照灌区设计灌溉保证率,分析灌溉需水和 预测水源来水(含主要供水水源、灌区内部蓄水),并进行供需平衡分析.
5.5灌区管理单位应做好供水计划的执行和总结,在执行过程中,如实际需水和来水变化较大,可按 规定的权限和流程作动态调整.
6调度权限 6.1灌区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灌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供水调度的宏观指导:承担防洪任务的灌区 工程防洪调度,应由有相应调度权限的防汛抗早指挥机构负责.
6.2灌区统一管理单位按权限负责以大型水库为主要水源灌区的大型水库供水调度:负责以江、河和 湖泊为主要水源的灌区枢纽工程的引提水调度.
6.3灌区统一管理单位负责渠首引水枢纽、泵站、骨干渠道及其建筑物等工程调度,供水至灌区各市、 县(市、区)和用水单位的渠道控制断面、取水口等节点.
6.5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涉及灌区供水的中小型水库、水间、泵站的调度.
7调度程序 7.1供水调度宜按照用水户申请供水,灌区管理单位核实,灌区统一管理单位核定并制定供水调度方 案、下达实时调度令,有关单位执行调度令的基本程序(见图1)进行.
灌区统一管理单位也可根据灌 区供水计划、灌区整体供需水状况,制定调度方案、下达调度令向灌区用水户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