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方案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9月
浙江省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方案 全省现有水田面积1732万亩,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分布 其中,是我省基本农田中的精华部分,年播种水稻1000万亩以上, 是我省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160亿斤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的 基础支撑.
水稻是我省的主要灌溉作物,占全省农业灌溉用水量的70% 以上.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社会用水总量不断逼近“天花 板”,工业、居民生活等用永不司避免地挤占农业灌溉用水,用水 矛盾日益突出.
同时,灌溉用水粗放、效率不高,农业面源污染 未得到有效遏制.
由此,我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永稻 节永防污技术.
“十二五”以来,通过农业“两区”、农田水利标准化 建设等,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612万亩.
但是,工程措施主要以渠 道衬砌为主,管道灌溉只有86万亩.
管道灌溉具有节水高效、省 时省工、便于精细化灌溉管理等突出优点,在美国、日本、英国 等发达国家有替代明渠输水灌溉的趋势.
因此,省政府办公厅《关 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3 号)明确提出实施“百万亩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3号),在各地建设方案的基础上, 2
提出全省水稻区管道灌溉方案.
1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新时期“节 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认真贯彻落 实2015年和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大力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 署,依据《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 [2015]3号)要求,大力推进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设,提高用 水效率,缓解用水矛盾,促进节水减排,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农 业现代化发展.
2基本原则 2.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加强政府对水稻区管道灌溉工作 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
加强部门合作,整 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水稻区管道灌溉工作.
积极引导农户、农 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建 设.
2.2成片推进、示范推广.
结合粮食生成功能区、高标准农田 建设,分区域成片推进,建一片成一片发挥示范效益一片.
优先 建设基础条件好、见效快、群众欢迎、示范作用大的水稻区管道 灌溉灌溉工程.
2.3技术创新、强化服务.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 效益,积极引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加强示 范培训和科研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的主导作 用,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科技研究与推广,加大面向农村的节水灌 溉技术培训与推广力度,加快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2.4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实行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两证一书”(产权证、使用权证、 管护责任书)制度,做到管护主体明确、权责清晰、机制完善、 经费落实、管养到位,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 益.
3建设目标及年度发展计划 到2020年,全省72个县(市、区)建成水稻区管道灌溉工 程104.32万亩,各有关县(市、区)发展计划目标详见附表.
4总体布局与建设内容 在水田新建或改造地下管道灌溉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 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 和灌溉水利用效率.
建设内容包括:①泵站、小型引水工程等水 源工程;②地下管道灌溉工程,含首部枢纽及管网系统;③田间 配套设施,含墙情监测系统、量水设施、管理房等管护设施、管 护便道等.
5建设标准 (1)灌溉保证率:不低于90%.
(2)管道系统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95.
(3)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90.
(4)管道、泵站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
6建设管理 对于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积极推行 “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建设管理模式,由农户或生产经营者自 主建设,组织编制工程设计,县级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 自行组织施工队伍实施,完工后由县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 部门,对照建设标准予以验收,并按照资金报账制兑现财政补助 资金.
或者,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 合作组织等履行项目法人职责,采用“一事一议”、“三议三公示” 等方式履行民主程序,直接委托施工企业、小微型水利工程建造 员建设,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及其水利技术人员做好建设过程中的 技术指导.
对于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规模化水稻区管道灌溉工 程,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
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位打捆编制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按单 个工程分别计列总投资比照前述条件执行建设管理程序.
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均由县级水利工程质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