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浙江省用(取)水定额 (2019年)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次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6 3.1用(取)水定额. ..6 3.2新水量 ..6 3.3灌溉用水定额 .6 3.4地面灌溉. 6 3.5淹灌. .6 3.6薄露灌溉. .6 3.7间歇灌溉. 7 3.8喷淮... 7 3.9微喷灌 ..7 3.10滴灌 3.11露地 .7 3.12保护地.. .7 3.13渔业用水定额 .7 3.14牲畜用水定额 7 3.15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 .7 3.16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 .. 3.17服务业用水定额. ..8 3.18建筑业用水定额.. ..8 3.19城镇居民用水定额 .8 3.20农村居民用水定额.. .8 3.21定额通用值 .8 3.22定额先进值. .8 4用(取)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8 5 定额的引用 9 6用水定额表.
..10 表1.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11 表2. 林业用水定额. 19 表3. 畜牧业用水定额 19 表4. 渔业用水定额.. 19 表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取水定额 .20 表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取水定额.
.20 表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取水定额, 20 表8. 非金属矿采选业取水定额. 20 表9. 其他采矿业取水定额.. 20 表10. 农副食品加工业取水定额.. 21 表11. 食品制造业取水定额 22 表12. 饮料制造业取水定额 23 表13. 烟草制品业取水定额.. 23 表14. 纺织业取水定额 .23 表15.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取水定额、 ..26 表1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取水定额 26 表17.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业取水定额.
26 表18. 家具制造业取水定额 26
表19. 造纸及纸制品业取水定额 27 表2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取水定额 27 表21.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取水定额 27 表22.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取水定额 .28 表2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取水定额.. 28 表24. 医药制品取水定额... 30 表25. 化学纤维制造业取水定额 .32 表26. 橡胶制品业取水定额 .32 表27. 塑料制品业取水定额 .33 表2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取水定额.
.33 表29.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取水定额.
34 表3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取水定额.. ..35 表31. 金属制品业取水定额 ..35 表32. 通用设备制造业取水定额. ..36 表33. 专用设备制造业取水定额 .37 表34.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取水定额 38 表3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取水定额 .38 表36.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取水定额 .38 表37. 计算机、通信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取水定额. ..40 表38. 仪器仪表制造业取水定额. ..40 表39. 其他制造业取水定额 ..40 表4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取水定额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取水定额 40 表41. .41 表4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取水定额 .41 表4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取水定额 41 表44. 房屋建筑业用水定额.. ..41 表45. 零售业用水定额. .42 表46. 交通运输业用水定额. ..42 表47. 住宿业用水定额 .42 表48. 餐饮业用水定额 ..43 表49. 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 .43 表50. 居民服务业用水定额 43 表51. 其他服务业用水定额.
.43 表52. 教育用水定额.. ..44 表53. 卫生用水定额 ..44 表54. 社会工作用水定额.
..44 表55. 文化艺术业用水定额. 45 表56. 体育及娱乐业用水定额 45 表57. 国家机构用水定额 46 表58.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46 表59.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4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用水行业分类代码表 ..47 表A1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4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农业灌默分区 60 表B.1农业灌溉分区, 60
前言 《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自2016年3月实施以来,在我 省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约用水管理等方 面得到广泛应用,在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起到非常 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革新进步,农业产 业结构的调整、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以及以喷微灌为代表的现代节水灌溅 技术推广,工业产品种类与工艺技术的不断变化,居民生活条件的逐步改 善以及节水器具的普及等因素,原用水定额已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及管 理需要.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思路,水利部“水利工 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 省节约用水办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用水定额整改工作的通 知》(办节约函(2019)910号)要求,由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牵头,浙 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以《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GB/T 32716-201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技术指导,对 《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进行全面修订,并最终形成《浙江 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
本定额涵盖了农林牧渔、工业、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等59个行业,可 供国民经济发展中涉水规划编制、涉水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建设项目水 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取(用)水计划下达、超定额(计 划)加价水资源费(水费)收取、节水型载体创建以及节约用水监督管理 等使用.
本定额在使用过程中由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主要起草单位有:浙江省水资源水电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 院、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编制人员: 综合:王云南、廖承彬、徐庆南、陈欣、舒畅、曹红蕾、姚水萍、 苏龙强、苏飞、沈仁英、王筱俊、梁霄、周鹏程、戴君儿、汤沂园、马洁、 钱浩、杨乐、钱依态.
农林牧渔部分:王亚红、卢成、郑世宗、黄万勇、胡荣祥.
工业部分:黄克玲、舒畅、黄柯佳.
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部分:俞亭超、叶苗苗、邵煜、蔡艳伟、李 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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