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文物保发(2008)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20世纪遗产是20世纪文明创造的历史见证,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研究这一 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历程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20世纪遗产可以使人类发展记录更加 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地方的20世纪遗产面 临着被遗弃、拆毁和改造的威胁.
由于保护观念的滞后、认定标准的空白、法律支撑的缺失、 技术手段的乏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利用方式,导致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20世纪遗产正在加速 消亡,抢救和保护工作日趋紧迫.
为了进一步加强20世纪遗产保护,特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重视20世纪遗产的保护工作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及时将20世纪遗产保护作为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制订切实可行的 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计划.
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会同并配合有关部门, 将20世纪遗产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二、加强研究,积极探索20世纪遗产保护理论和方法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积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组织多学科研究, 吸收和借鉴国外相关研究成果与经验,在整体把握20世纪遗产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的 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20世纪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技术体系.
应重点加强20世纪遗产认定 标准与价值评估体系等基础理论、方法的研究,同时应针对20世纪遗产广泛采用新材料、新 工艺和新设计理念的特点,抓紧制订相关的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探索有效的保护技术手 段.
三、积极开展20世纪遗产的普查和评估工作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抓紧部署,将20世纪遗产普查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一项重要 工作内容.
通过普查,力求全面准确掌握我国20世纪遗产的保存现状,并在科学评估的基础 上,对20世纪遗产予以登记,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并将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部分公布为相 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积极做好重要20世纪遗产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准 备工作.
各地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逐步开展20世纪遗产中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四、有效开展20世纪遗产的合理利用工作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应结合城市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对20世纪遗产的合理利用,规范对20 世纪遗产的改造和功能转换,避免由于不当的干预或使用,导致遗产价值的损失.
应积极探索 对已丧失原使用功能的20世纪遗产的保护实践,确保其延续性.
应依托20世纪遗产大力推 进20世纪历史题材博物馆建设,并争取将其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应 重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20世纪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因 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而遭受破坏.
五、广泛宣传,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介绍和展示20世纪遗产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 化内涵,宣传保护20世纪遗产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
同时,应采取必要措施, 拓宽公众参与保护的渠道,充分调动公众参与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 广泛的合力,为20世纪遗产保护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推动我国20 世纪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并展.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