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 前言 为提升文物建筑消防能力,指导和规范文物建筑健全消防安全所采取的防火 技术措施,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 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安部《古城镇古村寨火灾 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 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文物建筑防火设 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以文物建筑火灾风险评估为基础,通过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文物建筑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和实施的经验,借鉴国际 先进理念,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 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现场勘察与风险分析、消防总体布局、消 防给水系统、消防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备用电源、配电设计.
本《导则》由国家文物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建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目录 总则 2 名词... 2 3 现场勘察与风险分析. 消防总体布局.. 4 4.1 消防分区 4 4.2 消防道路与其消防装备. .5 4.3 安全疏散 5 4.4 消防点和消防控制室 .5 5 消防给水系统 ..6 5.1 一般规定. 6 5.2 消防水源. 6 5.3 消防泵房 .7 5.4 室外消火栓系统. .7 5.5 室内消火栓系统.. ..9 消防灭火设施.. ..9 6.1 消防灭火设施的适用场所 .9 6.2 自动灭火设施. ..10 6.3 灭火器. .11 6.4 移动式高压水雾灭火装置 .11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 7.1 般规定 11 7.2 系统设计 ..11 7.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2 8 消防备用电源 .12 9 配电设计 ... 9.1 般规定. 13 9.2 设备和管线安装. .13 9.3 接地 ..144 附录 编制依据 15
1总则 1.0.1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指导和规范文物建筑防火设计,预防文物建 筑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文物安全,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依据 详见附录.
1.0.2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宜以文物保护规划、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等为基础.
内容包括:(1)文物建筑本体防火设施设备的配置与完善:(2)为保护文物建 筑所涉及周边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的配置与完善:(3)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消 防安全总体布局.
1.0.3文物建筑防火设计时,应优先利用或者改造现有的消防基础设施,并避 免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风貌造成影响或者破坏.
1.0.4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前,应对防护对象进行现场勘查和火灾风险分析.
1.0.5文物建筑防火设计选择的电器设备和线缆应适应当地自然环境条件.
1.0.6本导则适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中木结构、砖木结构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 物建筑.
1.0.7本导则中未提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2名词 2.0.1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 依法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防护对象包括文物建筑本体及保护 范围内与文物建筑毗邻的、不能进行防火分隔的其它建(构)筑物.
2.0.2文物建筑防火控制区 依法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防护对象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 保护范围以外、建设控制地带内需要提高消防能力的建(构)筑物.
2.0.3消防道路 根据文物建筑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的,供一般消防车、小型消防车、 消防摩托车以及手抬机动消防泵通行和人员疏散的道路.
2.0.4消防分区 为避免火灾蔓延,对集中连片文物建筑群,采用适宜措施分隔的若干独立 防火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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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勘察与风险分析 3.0.1现场勘察应全面详细地调查了解建筑防火、消防救援条件、消防设施现 状及火灾危险源等有关情况,至少应包括表3.0.1的内容.
表3.0.1现场勘察内容 类别 分项 勘察内容 火灾荷载 建筑本体,可燃家具、装饰,商业经营产品,仓储物品等 建筑参数 单体建筑高度、层数、面积,区域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 建 筑 耐火等级 单体建筑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材质 防 火 防火间距 单体建筑之间、院落之间、建筑群间 消防分区 防火隔离带、消防道路、防火墙等防火分隔措施 疏散条件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及宽度,最远疏散距离 消 消防站、点 设备完善情况:能否满足5分钟到达火点要求 防教援 消防控制室 位置、面积、设备配置能否满足使用要求 条件 救援场地 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装备到达条件 消防道路 道路净尺寸、通行状况 消防水源,已有管网供水压力、流量、管道埋深等,管材,室内 消防给水系统 外消火栓数量、栓口压力、使用完好度:水带、水枪、轻便消防 水龙等完整情况,必要时调研极端条件下管网压力、流量等 消防灭火设施 自动喷淋系统,移动水喷雾灭火装置,消防水炮,气体灭火系统, 消 建筑灭火器 防 设 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自动 施 自动报警系统 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消防广播、火灾声光报警 现 器等设备选型及设置是否合理,自动报警系统能否可靠工作 状 消防电源可靠性,备用电源设置:消防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消 配电系统 防设备的控制或保护电器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消防联动控制的 设置是否可靠:整体消防配电系统能否满足文物消防安全的需要 应急照明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或标识的设置情况:应急照 明灯具自带电源的完好情况 火 可燃物 易燃易爆场所和设施:炊事明火:烟肉设置:可燃物堆放:可燃 灾 液体的种类和储量 危 险 燃气 燃气使用和存放场所:燃气钢瓶的容量,与灶具安全距离:进入 源 建筑物内的燃气管道:沼气使用情况
电气火灾隐患 配电箱材质及安装方式、配电线缆的敷设、配电系统绝缘、配电 保护措施,终端用电设备是否满足电气火灾防范要求 雷击 有无防直击雷保护装置: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 注:现场勘察情况应附有相应现场照片及说明.
现场勘察时,没有消防设施或者缺少某类消 防设施的,应在勘察报告中予以说明.
3.0.2资料收集宜包括表3.0.2的内容.
表3.0.2资料收集内容 类别 内容 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图 文物保护规划图及说明书 图纸及说明书 已有的消防设施施工图 文物建筑测绘图 自然地理 位置、地形、水文、气象 区域定位、区域内人口、企业数量、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经济 区域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场所的数量、分布 文物建筑所在行政区域近五年的火灾数量 火灾历史数据 致火原因及其分析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消防管理 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和使用人的专业与业余消防组织的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0.3根据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情况,客观科学地分析火灾风险,明确需防护 的对象和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火灾危险源控制措施和防火技术措施.
4消防总体布局 4.1消防分区 4.1.1设置消防分区,应保持文物建筑及其环境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单个 消防分区的占地面积宜为3000m~5000㎡.
4.1.2消防分区宜根据地形特点,采用既有的防火墙、道路、水系、广场、绿 地等措施划分.
确有困难时,可采取其它增强措施.
在不影响文物建筑环境风貌 的基础上,可拆除个别阻碍消防分区设置的非文物建筑,以便于消防分区的划分.
4.1.3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与控制区之间,宜采取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