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完善以工代赈项目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2021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遵选有 关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来,各地以工代赈项目质量有效提高.
针 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国、省以工代赈政策有关要 求,现对遵选工作进行完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支持项目 (一)项目申报.
参照上一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和 省本级以工代赈专项资金规模,适当扩大储备,分别确定中央预 算、中央财政、省预算、省级财政4类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申报规 模,将指标分解到市(州),由市(州)组织申报并开展前置性 审查.
(二)项目确定.
各地申报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结合各 批次资金政策支持方向,进行省级遵选排序.
国、省相关政策、 工作部署明确要求支持的事项和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后不再进 行遵选排序,经省以工代赈办集体研究决策后纳入支持.
(三)结果查询.
各地可申请对本地项目得分情况进行查询,
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对得分情况确有异议的项目,可向省以工 代赈办申述.
二、选组织方式 全年在集中时段对4类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开展遵选,根据工 作需要可增加遵选次数.
遵选工作分为3个部分,即符合性审查、 陈述评审(权重30%)、日常管理评价(权重70%).
(一)符合性审查.
由第三方机构根据各地项目申报资料, 对项目能否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进行审查,做“符合”和“不符合”两 种判定.
申报资料按照前期手续(批复,规划、用地、环评等)、 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后附参考提纲)、佐证材料(县级承诺 等其他需说明的资料)3个部分组成.
符合的方可参加陈述评审; 不符合的,第三方机构应说明不符合原因.
不符合的项目,原则 上1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经第三方机构和省以工代赈办联合 审查符合后的可参加陈述评审.
(二)陈述评审.
省以工代赈办组织对项目县(市、区)申 报项目的陈述进行评审打分.
由项目县(市、区)分管以工代赈 县领导陈述汇报.
陈述要对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群众 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群众技能培训、特殊群众务工、折股 量化分红、壮大集体经济、公益性岗位设置、群众参与就业,以 及县级资金筹措、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作出承诺.
各地所作出的 -2一
可量化承诺应与前置要件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三)项目管理工作评价.
省以工代赈办组织对21个市 (州)、项目县(市、区)进行项目管理工作评价计分.
评价工 作主要统筹考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 酬、农推项目工作、重推项目工作、国省政策支持事项、国省通 报等有关情况.
由省以工代赈办按权重汇总陈述评审得分和项目管理工作 评价计分,形成申报项目最终得分并排序,形成分资金类别的待 支持项目库.
三、遂选专家构成 遂选专家由第三方机构、市(州)、省以工代赈办工作人员 3部分组成.
(一)可行性审查阶段.
由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选派以 工代赈工作行业技术专家组成.
(二)陈述评审阶段.
由21市(州)以工代赈主管部门分 管负责同志或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和省以工代赈办工作人员 组成.
(三)项目管理工作评价阶段.
由省以工代赈办统一组织评 出.
四、严格工作要求 -3
(一)严密组织评审工作.
陈述评审按照抽签排序、汇报陈 述、专家问询、评审打分、公布得分、查询申诉开展,确保各环 节衔接紧密.
(二)落实遵选工作纪律.
参与遵选的同志严格遵守廉洁自 律各项规定,不得参与任何市场化的工程咨询服务,不得向各地 推荐任何工程咨询机构.
市(州)参与遵选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 避选工作纪律,若存在违规行为并查实的,取消参与遵选评分, 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提高避选工作质量.
参与遵选人员要严格落实以工代 赈政策要求,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听取项目陈述汇报,客观公正 评判项目.
附件: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 容参考提纲 展和改 四川 会
附件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第章 总论 第 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 章 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第 章 项目建设方案 第 章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第 章 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 第 章 群众务工组织 第 章 劳务报酬发放 第 章 劳动技能培训 第 章 基础设施改善 第 章 公益岗位设置 第 章 资产折股量化分红 第 章 (其他涉及以工代赈工作的章节) 第 章 环境影响分析和节能评价 第章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