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 厅 文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川发改赈[2024]274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做好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通过“一卡通”平台 发放劳务报酬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金 融监管分局,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经济工作要点》明确的“在重点工 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 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落实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 工作要求,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工 -1-
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推广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包括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简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 自”)、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简称“政府投 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其他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简称“其他项 目”).
本通知适用于采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的 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含在建、新建项目),通过“一卡通”平台按 月直发务工群众劳务报酬.
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的推广以工代赈 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发放标准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采用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 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财政投资的10%,每500万元政府 投资吸纳当地(乡镇)务工群众不低于50人.
政府投资的重点 工程项目采用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原则上适用于人 工完成的相关建设内容投资的10%应用于向当地(县域)务工 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每500万元相关建设内容投资吸纳当地务 工群众不低于50人.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一卡通”平台发放账号,县级行业部门向县级 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申请“一卡通”平台发放账号.
县级 -2-
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向县级行业部门开放使用和管理权 限并发放账号.
(二)录入项目信息.
县级行业部门将本系统纳入推广以 工代赈清单的项目名称、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务工人数、劳 务报酬发放总额及发放明细、主管部门等信息准确录入“一卡 通”平台.
(三)签订代发协议.县级行业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行 业部门、平台公司、乡镇、村,重点工程项目还包括市场主体 等)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行签订三方代发协议, 并组织协调开户行与“一卡通”平台软件系统做好技术衔接等工 作.
(四)组织群众务工.
根据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明确的务工 人数、劳务报酬发放金额的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由行业部门指导项目所在乡镇、村按照推广以工代赈相关制度 确定务工群众、报酬标准,签订务工协议,参加项目工程建设; 重点工程项目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以 工代赈)部门、行业部门按照推广以工代赈相关制度确定务工 群众、报酬标准,签订务工协议,参加项目工程建设.
农业农 村部门协调行业部门优先将脱贫人口作为重点务工群众.
(五)做好劳务报酬发放.
县级行业部门将务工群众劳务 报酬发放基础信息录入“一卡通”平台,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劳务 报酬发放机制,做好务工群众务工考勤、劳务报酬按月发放台 -3-
账公开公示等工作.
施工单位将公开公示后的台账提供给县级 行业部门,同时将劳务报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
县级行 业部门审核把关劳务报酬按月发放台账后导入“一卡通”平台, 并推送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行.
开户行及时将劳务报酬拨 付至群众社保卡账户.
(六)加强调度监测工作.
各级行业部门通过“一卡通”平 台,对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务工人数、报酬发放总额、按月发放 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监测.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全省“一卡通”平台直发推广 项目劳务报酬调度平台,以及向省级行业部门开放使用和管理 权限.
市、县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按分工(市级软件开发主体不同)负责建设推广项目劳务 报酬发放软件,分别向市、县行业部门开放平台使用权限和监 管账号.
(二)省级行业部门负责运用“一卡通”平台,对本领域、 本行业纳入推广清单的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日常调度、 监测管理.
市级行业部门负责指导县级行业部门准确录入项目 信息,并对本领域、本行业纳入推广清单的项目劳务报酬发放 情况进行日常调度、监测管理.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市(州)监管分局负责督促“农 民工工资专户”开户行做好与“一卡通”平台系统技术衔接,完成 -4-
劳务报酬代发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一卡通”平台发放信息, 鼓励向务工群众提供资金发放信息免费告知服务(统一标识“推 广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 (四)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广以工代赈项 目建设的务工群众社会保障卡发放及数据共享.
(五)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梳理形成 县域内脱贫人口清单,至县级行业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协调行业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指导项目所在地优先保障脱贫人口参加项目工程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 要充分发挥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作用,会同行业部门按照任务 分工抓好务工群众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落地落实,加强对 推广以工代赈项目“一卡通”平台直发劳务报酬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按月发放.
市、县行业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 位加强推广项目财政资金保障,督促指导项目施工单位每月月 底前完成上一月度的劳务报酬发放,在项目峻工验收前完成劳 务报酬发放相关比例要求.
(三)强化正向激励.
省发展改革委将各县(市、区)推广 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以工代赈专项资 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省级行业部门将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 发放情况,作为相关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