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 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甘孜州乡村振兴局,广元市以工代赈事 务中心: 为组织好当地群众参与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采取 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自建方式 以工代赈项目拟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由乡(镇)向县级 发展改革(以工代账)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会同项目乡(镇)实地调研, 召开村民大会,通报项目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调研统计,摸底 排查务工人员数量、劳动力情况、务工技能等情况;了解项目所 在地村“两委”组织能力、群众务工意愿、施工合作社或施工队 工程建设能力等情况;评估采取项目自建方式的可行性.
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作为采取村民自建方式 实施项目业主单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在评估工作基础上,专项论证 80
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金额;论证项目拟用工工种、工时、工程量; 论证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人员来源、数量和构成;在项目概算(预 算)表中专门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单列.
县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贩)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完 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批复,以及办理用地、规划、环 保等前期要件办理手续;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项目务 工组织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中需明确项 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县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须将拟采取村民自建实施的 项目,报县级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三、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项目建设资金下达后,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开展建设质 量、资金安全、施工安全、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
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县级以工代账项目负责人、乡 (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场指导,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作为项 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跨村实施的项目由相 关项目村联合成立项目理事会,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 亲属不得参加项目理事会, 项目理事会下设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会 计、出纳)、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档案收集组等项目工程 81
建设具体管理机构.
各工作组在项目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履行 各自职能职责,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施工管理组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可聘请有资质的人员 或以竞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管理,质量 监督组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可委托专业人员、监理机构进 行质量监督管理.
四、组织务工群众 村民自建项目管理机构成立后,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务工 组织方案会同村委会做好群众的务工组织工作,村委会细化务工 岗位劳务报酬标准,制定务工群众管理制度,建立劳务信息沟通 机制,明确施工管理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管理组、材料采购组 等管理机构的职责职能和工作制度.
村委会要按照务工组织方案,通过村民会议、村广播、 群、村公告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宣传以工代赈政策、介绍 岗位需求、发布招工公告,对有意愿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进行登 记造册.
县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要组织各管理机构、群 众代表、聘请或委托的其他机构和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以工代赈 政策的培训宣传工作.
村党支部(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指导村委会召开村 民代表大会)集体审议务工群众名单(定人定岗定酬)、务工群 众管理制度、聘用(委托)人员(机构)方案,以及工程材料、 82
机械租赁、材料运输合约等重要事项,形成会议决议,并在村务 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务工组织方案中明确的岗前培训方案 组织务工群众开展技能岗前培训工作.项目理事会应根据工程建 设需要,利用施工场地和机械设备,有针对性的组织有关群众进 行技术培训.
施工管理组负责培训人员和内容的记录,形成培训 台账并由群众签字确认.
五、项目工程建设 项目理事会在乡(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村党支部(党委)、 村委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 量,与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或协议,在项目建设中落实以工代账政 策等工作.
施工管理组(或者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或单位)负责组织当地 群众开展施工建设,制定施工计划,对群众务工进行务工考勤、 务工记录、包工计量,利用施工场地和机械设备组织群众施工技 能培训,建立务工人员台账,按月向财务管理组申报群众务工报 酬等工作.
质量监督组(第三方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完 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监理)日志的填报等工作.
财务管理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劳务报酬、机械租赁、建筑 材料、材料运输等费用的资金报账等工作,做好报账资料收集以 83
及票据核对、收集、整理,逐级上报项目理事会、村委会、乡(镇) 人民政府、县级以工代赈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当地财务管理制 度报销付款, 材料采购组负责对工程材料、机械租赁、聘请技术人员、材 料运输等进行询价和来购等工作.
采购合同须经项目理事会议 定,逐级上报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签订实施.
物资保管组负责统一管理项目建设物资,分类登记发放入 库、出库物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
档案收集组负责同步收集管理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成册等工 作.
六、资金管理 以工代赈村民自建项目实行县级(乡)报账制,项目理 事会作为报账主体,项目理事会报账时须附相关发票、劳务报酬 凭据和相关支撑材料.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须在报账前, 对机械租赁、建筑材料、材料运输、劳务报酬等报账凭据的支撑 材料(如:党支部会议记录、询价比价记录、公示情况、出入库 登记等)予以审查,并签字确认.
县级(乡)财务管理部门按财务管理制度对发票、劳务 报酬凭据、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劳务报酬、机 械租赁、建筑材料、材料运输等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至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