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甘孜州乡村振兴局,广元市以工代贩事 务中心: 为规范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县级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 县(市、区)制定完善县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制度,明确1 名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 县级发展改革(以工代)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县(市、区)在以工代赈项目前期谋 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立项批复、组织群 众务工、项目工程建设、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验收等工作中落实 以工代账政策和要求.
二、项目前期谋划 县级以工代账项目负责人要参与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前期谋 划具体工作,督促指导乡(镇)组织开展当地群众务工情况调研 113
工作,督促乡(镇)指导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介绍以工代赈政策, 摸底排查项目村劳动力数量、务工技能、务工意愿、特殊群众(弱 劳动力、半劳动力)等情况,调研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情况.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结合各乡(镇)前期谋划,综合研 究提出县级以工代赈项目年度计划.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编制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是 否符合以工代要求把关.
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时,专门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总额,项目拟用工的工种、工 时,拟吸纳当地务工人员来源、数量和构成;论证项目工程务工 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务工工程量、务工组织、技能培训(含岗 前培训和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务工岗位培训)及数量;明确 “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 伍”;在项目概算(预算)表中专门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 单列.
县级以工代贩项目负责人须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的批复文件按程序审查签字.
四、组织群众务工 114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乡 (镇)、村党支部(党委)做好以下群众务工的组织工作.
采取招投标和政府来购方式实施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在编 制招标(采购)文件时,对组织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等事宜 在单列条款予以明确;项目业主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理事 会)在项目合同中将实施劳务组织方案、劳务报酬发放额度等作 为约定条款予以明确;乡(镇)组织编制务工组织方案,并组织 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工作;村党支部(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 指导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审议务工群众名单、技能培 训名单、务工岗位、劳务报酬、务工时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有关事项,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报乡(镇) 存档备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理事会)及时开展务工考勤、务 工记录、包工计量,建立务工人员台账(含培训台账),及时向 党支部(党委)通报群众务工情况.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对不符合以工代贩政策的做法,要 依法依规督促限时纠正.
五、项目工程建设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要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理 事会)、村党支部(党委)在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落实以工代 赈各项政策.
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理事会)要与群众签订用工合 115
同或协议,具体负责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中的 技能培训,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组) 完成监理日志,确保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督促检 查来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项目,项目理事会在采购工程材料、 租赁机械、聘请技术(管理)人员、材料运输等重要开支方面, 须在乡(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村党支部(党委)、村委会的 指导下,通过会议研究确定采购工作方案、询价比价、会议议定、 公开公示等程序签订采购合同,并经乡(镇)审核后方可实施; 督促指导村党支部(党委)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委)会研究群众 务工的有关工作,劳务报酬发放表要经乡(镇)负责同志签字审 定后公示,并通过“一卡通”(或群众本人银行卡)支付给务工 群众.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工前,须在项目现场通过 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组织项目业主单位、 施工单位、务工群众代表开展以工代贩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定 期检查群众务工台账,核查务工台账记录,劳务报酬放发结束后 审定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签字,确保劳务报酬发放符合政策规 定,且总金额不低于国、省资金要求的比例;对采取村民自建项 目须对机械租赁、建筑材料、材料运输、劳务报酬等报账凭据的 支撑材料(如:党支部会议记录、询价比价记录、公示情况、出 入库登记等)予以审查,并签字确认,方可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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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验收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负责指导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理事 会)、项目业主单位分别做好项目自验、初验工作,组织好项目 县级验收.
指导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理事会)整理好项目建设的各项档 案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根据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需要对有 关单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组 织成立初验工作组,结合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要求、资金使用 管理、群众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培训台账等,开展实地查验、 单项检测、档案核查等工作.
项目县级验收包括项目峻工验收和以工代贩政策落实综合 评价,县级以工代账项目负责人须在县级验收结论和以工代赈工 作综合评价表中签字审核, 七、其他 县级以工代项目负责人要督促项目库管理员按照《关于规 范以工代赈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省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平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在国家项目 库的调度填报工作和项目档案归档、存档工作.
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做好折股量 化分红项目的企业分红、就业务工、产业技能培训等协议兑现工 作;督促乡(镇)或村委会做好产权移交、管护养护等有关工作;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