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公安部、规范组等文件答复汇编 第1页共92页 住建部、公安部、规范组等文件答复汇编 资料汇编目录 1.国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 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2.建法函[2012]163号《住建部关于施工图审查适用规范的函》 3.建质(2013)1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住建部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问题咨询的答复(2019.5.15) 5.公消(2015)98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 通知》 6.鄂公消(2015)54号《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薪版《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 7.鄂公消(2018)46号《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 的通知》 8.武消(2018)138号《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9.公消[2011]350号《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 题的答复意见》 10.公消(2013)123号《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 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 12.公消办(2018)24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 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 13.公消(2006)31号《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对军用爆炸物品生产 储存建筑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14.公消[2011]140号《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 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 15.公消(2008)404号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场 所是否属于营业性场所问题的答复意见 16.公消[2011]299号关于山西省吕梁市汾阳监狱医院综合楼消 防验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17.公消(2012)56号关于对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合法产权的局部 建筑单独履行消防验收程序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住建部、公安部、规范组等文件答复汇编 第2页共92页 18.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场所是否属于营业性场 所问题的答复意见 19.公消(2013)66号《关于对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消防设计有关 问题的答复意见》 20.公消(2013)259号《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 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 21.公消(2013)239号《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 性质的答复意见》 22.公消(2014)67号《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 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23.公消(2016)393号《关于加强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4.公消(2017)83号《关于印发《汗蒸房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的通知》 25.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 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26.建村[2017]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 印发农家东(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 27.公消办(2017)129号《关于转发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 电梯设置问题复函的通知》(建规字(2017)5号) 28.公消(2017)159号《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 意见》 29.部消防局《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2018.7. 2) 10.应急消办(2018)7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 转发夹层疏散设计问题复函的通知》 31.应急消办函(2019)17号《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足疗 店消防设计问题复函的通知》(建规字(2019)1号) 32.公安部关于营业性健身、休闲类公共娱乐场所范围的批复(公 法[2005]241号) 33.公消[2007]182号《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 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 3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 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2018.8.7)
住建部、公安部、规范组等文件答复汇编 第3页共92页 35.沪消汽字[2013]第03号《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 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出口问题) 36.建规字(2007)92号关于5.1.9、5.3.5、5.3.13等三条回 图 37.建规字(2012)10号《关于建筑高度和电影院的复函》 38.建规字(2015)27号《关于消防电梯和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 的复函》 39.建规字(2016)2号《关于歌舞娱乐场所大厅疏散距离有关 问题的复函》 40.公津建字(2016)17号《关于规范第8.5.1条问题的复函》 41.公津建字(2016)18号《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 (储油间和储油量) 42.建规字(2017)20号《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的复函》 43.建规字(2018)6号《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 《奥 44.建规字(2018)4号关于室内变电站防火问题的复函 45.建规字(2019)2号《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问题的回 复》 46.建规字(2020)1号《关于疏散楼梯在首层疏散宽度问题的 复函》 47.冷库规范管理组关于冷库排烟设计解释(2013.02.26) (2016.12.6) 48.川消所《防排烟标准》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2018 49.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 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2018.11.7) 50.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技术标准》的复函》(2019.2.18) 51.川消所《防排烟标准》关于独立前室楼梯间送风的答复 (2019. 4. 2) 52.川消所《防排烟标准》烟标[2019]21号)排烟管道连接复函 53.川消所烟标[2019]31号)关于内付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 速问题的复函 54.应急照明规范组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的说明2020.4.15 55.民规[2020]6号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
住建部、公安部、规范组等文件答复汇编 第4页共92页 56.民规[2021]1号关于柴油发电机房设置自动灭火设施的复函 57.水规管理组关于消防水泵吸出水管的答复(2020.12.9)
住建部、公安部、规范组等文件答复汇编 第5页共92页 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 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国发[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 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进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现就 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 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 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 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
二、行政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批准、备案、复议等管理监督指导 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有关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
三、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 作出相关决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司法部起草草案后,依照法定 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四、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修改或者废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国务院 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相关职责已经调整,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和工作调整的有关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 前,由承接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执行.
五、各级行政机关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的连 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应急、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工作.
上级行政 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划入、划出职责的部门要主动衔接,加强协作,防 止工作断档、推语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 2018年5月24日